臺州30家企業出口商品實行新的直通放行制度
2010-1-4 10:5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臺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消息,從2010年1月1日起,浙江省出口商品實施“浙江省域出口商品通關單直通放行”制度,臺州市首批30家出口企業率先受惠。
為進一步深化關檢合作,共同推動“大通關”建設,提高通關效率。杭州海關、寧波海關、浙江檢驗檢疫局、寧波檢驗檢疫局經過協商,決定在浙江省域范圍內實施出口商品通關單直通放行機制,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實施“浙江省域出口商品通關單直通放行”機制。浙江省內生產并報關出口的商品,報關地海關可憑浙江檢驗檢疫局、寧波檢驗檢疫局及其分支機構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
據臺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有關人士介紹,直通放行工作簡化了手續和環節,企業不再需要到寧波口岸申報換證,也不需要被查驗,減少了壓港、掏柜等費用的支出,大大降低了口岸通關成本,貨物滯港時間也會相應減少,通關效率得以大幅提高,出境貨物裝運船期變得更加可控。
據介紹,臺州市目前已經獲得直通放行資格的有30家企業,這些企業從2010年1月1日起,就可以開始實施直通放行。
對于出口列入總局《實施出口直通放行貨物目錄》內商品但尚未取得直通放行資格的企業,臺州檢驗檢疫局將逐步擴大受惠企業范圍,幫助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直通放行;對于總局《實施出口直通放行貨物目錄》外的產品和企業,比如水產品、蔬菜、肉類等高風險產品,臺州檢驗檢疫局將根據產品的類型和企業的情況積極開展風險評估,以進一步確定實施出口直通放行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