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很牛” 消費者“憋氣”
2010-12-21 13:4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丁小姐向12345投訴:我在12月6日發了一封快件給同在杭城的朋友,本以為第二天肯定到了,沒想到一直到今天(12月16日)都沒送到對方手里。我在“中通速遞”的網站上查詢了一下,竟然發現該件的狀況是“12月14日已簽收”。我撥打了送件員的電話,確認了快件還在他手上。既然還沒送到收件人那里,怎么能說已經簽收了呢?
接近年關,快遞一如往年地出現了“爆倉”的情況,大雪紛飛的年底,快遞不僅很忙,而且越來越“!保
丁小姐遭遇:
“明天給你派!”掛電話
“我很忙!”掛電話
網友vavan遭遇:
“家里怎么沒人啊,電話也不接,快遞還想不想要啊? ”
“你定的是大件物品,我們都是先電話聯系再投遞的,不接電話當然就說明沒人在家,你這人很煩,東西不要拉倒,不送了! ”
丁小姐很氣憤,網友vavan更憋屈,服務行業里那個和藹可親的笑容哪里去了?就算沒有溫馨的笑容,但總不至于花錢買來一肚子的怒火與麻煩。快遞,怎么就變得如此“牛氣沖天”了?
快遞“先簽字后驗貨”屬違法 沒有法律效力
電子商務的發展速度太快是根本原因。蓬勃發展的網購連帶著快遞行業發展迅猛,快遞行業變得異常吃香,他們的底氣自然也就足了起來,“財大氣粗”在這里體現得淋漓盡致;國家相關制度法規制定跟不上電子商務發展的速度,出現了較大空白。即使很多規定涉及到了相關問題,也都缺乏權威性和執行力。
資料顯示,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國家郵政局《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規定,除了與顧客有特殊約定(如偏遠地區)外,同城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對于沒有購買保價(保險)服務的快件、信件類繼續執行按照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他附加費用)的2倍進行賠償的規定;包裹類按照實際損失的價值進行賠償,但最高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他附加費用)的5倍。
《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還規定:“快件簽收時滿足以下要求:快遞服務人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驗收無異議后,驗收人應確認簽收!币虼耍跋群炞趾篁炟洝睂龠`法性條款,對消費者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消費者有權拒絕。
但這些只是行業標準,不是硬性的法律法規,于是快遞在圈內形成了一套“行業潛規則”,一套盡可能推卸自己責任的潛規則。從惡劣的服務態度,到違規的延遲發貨,再到肆意的私自簽收客戶物品等等,典型的“少了我就不行”的飛揚跋扈。即使觸犯“眾怒”,依然我行我素,讓他們“不把顧客放在眼里”的底氣來源于快遞行業的不斷壯大,而法律制度的缺乏和空白,從側面又提供了他們得以“傲慢”的空間。
快遞員素質參差不齊 工作壓力大導致火氣大
不少快遞公司表示,現在大多難以招滿人,因為工作量太大,工作性質太苦太累,而且送快遞這個工作在一般人看來不怎么“體面”?爝f公司首先在招聘員工的時候,就本著一種“求賢若渴”的姿態,再加上入行門檻低,導致很多快遞員素質參差不齊。
有的快遞公司會進行一些入崗培訓,但基本上難以保證“質量”。只重數量而忽略質量,在服務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很多問題。再加上諸如年底年關之前的快遞“春運”,各個公司集體爆倉,人員短缺,物品積壓,快遞員自身壓力也大,火氣自然也就隨之變大了。
行業自律制度不完善,同行惡意競爭壓低資費、倒貨串貨等,諸多原因造成了快遞這一服務行業的畸變。當人們面對這種畸變,由一個溫馨的微笑變成一個可惡的無賴,束手無策的時候,也只能期待相關法律法規的盡快出臺。(本文來源:中國軟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