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期間乘坐車船攜帶物品和托運行包須安檢
2010-11-9 2:0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確保2010年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順利舉辦,交通運輸部日前發出通告,要求全國公路、水路運輸部門在11月5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旅客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攜帶的物品和通過公路、水路托運的行包實行安全檢查。
據了解,通告公布的《公路、水路禁止攜帶物品目錄》包括槍支、械具,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九大類,旅客嚴禁非法攜帶這些物品進站(港)乘車(船)。通告明確,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剪刀、鋼(鐵)銼、斧子、錘子等利器、鈍器一律托運,不得隨身攜帶;行包托運人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并實行實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