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業告全球快遞巨頭 UPS陷改名尷尬
2010-11-4 16:3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老總黃居群不久前收到法院一紙判決,百感交集。5年來,為了和國際知名快遞公司UPS(美國聯合包裹服務公司)之間侵犯商標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公司業務幾乎陷于停滯。日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UPS立即變更并停止使用中文“優比速”字號,立即停止在貨運單、運送約定條款、發票、貨運 -
車上使用“優比速”標識;同時,賠償原告人民幣50萬元。
這份判決也讓UPS中文字號“優比速”陷入改名尷尬。
告UPS商標侵權
黃居群所屬的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是于2001年2月6日由深圳市中捷快遞有限公司變更而來。黃居群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在2001年2月首先使用“優比速”,同時依法申請“優比速UES”注冊商標。2002年4月28日,其申請獲得核準成為注冊商標,核定服務項目為第39類:“運輸、貨運、海上運輸、船運貨物、汽車運輸、空中運輸、倉庫運輸、集裝箱出租、投遞報紙”等,注冊有效期限自2002年4月28日至2012年4月27日。
“那時互聯網不發達,我們也不知道美國有家快遞公司UPS。”在黃居群看來,當時公司取名“優比速”并申請“優比速UES”為注冊商標,與后來UPS在中國內地使用中文“優比速”字號,純屬巧合。
資料顯示,2001年以來,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通過印發宣傳廣告、臺歷、快遞袋、名片、車輛宣傳、刊登電話號碼簿、企業和產品年鑒等方式宣傳使用“優比速UES”商標。2004年,國際快遞公司UPS在廣州成立了“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并于2005年在深圳設立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這兩家公司也將中文“優比速”作為企業字號使用。從這以后,黃居群的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就陷入了一系列的商標權糾紛以及公眾誤解之中。
據了解,由于UPS旗下的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和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這兩家公司,在其快遞業務貨運單、運送約定條款及其收據發票中,均顯著標明“優比速”字樣標識,此外,其快遞貨運車上也顯著標明“優比速”等,容易使公眾產生誤認。
如2005年12月30日,因對“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與“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關系誤認,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的客戶豐順培英電聲有限公司,將應支付給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的費用經中國銀行轉入被告的工商銀行賬戶。此外,由于名字相似,一些原本投訴UPS的客戶,也被誤認為投訴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對公司聲譽造成影響。
據黃居群介紹,2001年至2004年,公司每年盈利幾十萬元,但因被告侵權行為,致使原告業務大幅萎縮,直至2007年虧損。“為了維護公司的利益,我們在2005年對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提出訴訟。”黃居群介紹,2005年,公司一紙訴狀將UPS告上法庭,指控UPS侵犯了其注冊商標所有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作為原告方的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和黃居群,訴請法院判令被告立即變更企業名稱、停止使用與原告注冊商標相同中文字“優比速”作為字號;立即停止在貨運單、運送約定條款、發票、貨運車上使用“優比速”標識;被告在國家級媒體以及中國消費維權公益網站刊登聲明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等。
UPS予以否認
在這樁商標侵權糾紛中,“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和“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為被告方,對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提出的商標侵權,UPS方面予以否認。
資料顯示,聯合包裹服務公司(United ParcelService,Inc.)是一家在美國注冊成立的公司,也是世界500強企業。根據其提交的中國臺灣地區的注冊商標證顯示,UPS在中國臺灣地區注冊了“優比速資融”商標,該商標權利自200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此外,UPS還在中國臺灣地區注冊了“優比速”商標,該商標核定的服務類別為汽車貨運,運送貨品之包裝、捆扎等運送服務,商標權利自2006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2005年2月14日,美國聯合包裹運送服務公司與被告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在廣州簽訂了一份商標許可協議,前者授權后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其字號和“UPS”商標。
UPS認為,原告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不是本案適合主體,無權就侵犯商標專用權提起訴訟。至于雙方爭論的焦點——中文“優比速”字號的使用,并沒有侵犯原告深圳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UPS方面認為,企業字號“優比速”,與原告注冊商標“優比速+UES+圖”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因此,被告不存在突出使用“優比速”、混淆服務來源的行為,
UPS表示,對企業字號“優比速”的使用屬于合法使用。此外,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不具有知名度,UPS方面也不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UPS認為,作為世界500強企業,UPS獲利與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請求保護的“優比速+UES+圖”注冊商標,不具有關聯性。
法院判UPS侵權
誰擁有中文字號“優比速”的合法使用權?國際知名快遞公司UPS和深圳一家快遞公司之間的商標糾紛到底孰是孰非?
日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官司作出判決。法院認為,2002年4月28日,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在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了“優比速+UES+圖”商標,該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項目為第39類,包括“運輸、貨運、海上運輸、船運貨物、汽車運輸、空中運輸、倉庫運輸、集裝箱出租、投遞報紙”等。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隨后將該商標投入了商業使用,在其快運車、廣告宣傳方面使用了“優比速UES”商標或“優比速”標識。相關公眾已用“優比速”來指代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或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提供的快遞服務,這說明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已經在其“優比速UES”商標上建立了商譽。
被告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和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別成立于2004年11月24日和2005年5月16日,其成立時間晚于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注冊商標核準日,因此,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對涉案注冊商標享有在先權利。
判決稱,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的涉案注冊商標為“優比速+英文UES”之組合商標,其中文“優比速”構成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的主要部分。而UPS將與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作為其企業字號,容易使相關公眾對雙方提供的服務來源或者兩者之間的經營關系產生混淆或誤認。
鑒于此,UPS的行為侵犯了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于雙方的經營地點均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業務經營相同,因此,雙方存在同業競爭關系。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指控UPS侵犯其注冊商標所有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訴訟請求成立,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在其注冊商標核定第39類服務項目上立即變更并停止使用“優比速”字號,包括立即停止在貨運單、運送約定條款、發票、貨運車上使用“優比速”標識符合法律規定。UPS需賠償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黃居群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
律師說法
“走出去”企業需加強產權保護
廣東財富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甘毅認為,此案不僅給跨國公司進入新的地區開拓業務如何避免陷入知識產權糾紛敲響警鐘,也為中國企業在“走出去”挺進國際市場時,如何保護自身知識產權帶來警示。
甘毅認為,類似UPS這類跨國企業進入新的地區,必須要進行知識產權方面的“掃描”,了解其使用的商標會否涉嫌侵犯知識產權。以本案為例,深圳市優比速快遞有限公司使用“優比速”中文字號在先,UPS進入沒有對此進行詳細調查,才使得自身陷入了商標侵權風波。
同樣,近年來中國知名品牌如紅塔山、茅臺等,在國外屢屢被搶注,每年都會發生上百起侵犯中國商標權的案件。這對中國企業來說,必須熟悉國際規則,提高維權意識,利用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盡可能及時了解出口國的有關法律規定,在產品出口前及時辦理商標的國際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