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采取20條措施穩定物價保障群眾的基本生活
2010-11-26 8:2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確保農業增產增收;認真落實“米袋子”、“菜籃子”行政首長負責制;增加蔬菜直銷網點;建立蔬菜價格指數通報制度;采取拋售措施平抑糧油價格;抓好今冬明春化肥生產供應和淡季儲備工作;確保成品油市場穩定供應;保障煤電供應及重要物資運輸;對低收入群體實施臨時價格補貼;建立低收入群體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重要商品儲備;建立防通脹、穩物價、保民生的責任考核長效機制;依法建立省級價格調節基金;延長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執行時間;加強市場和價格監管;審慎出臺調價政策;穩定市場預期;繼續堅持和完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提高價格監管調控能力;加強居民消費價格的調查統計工作
昨日,省長秦光榮主持召開省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務會議,研究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做好我省穩定物價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相關問題。
會議指出,近期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我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升,對人民群眾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10月以來,對我省的價格形勢以及加強價格調控的措施進行了多次研究和實地調研,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價格調控確保物價穩定和市場供應”的緊急通知。會議要求,物價問題事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必須予以高度重視,下決心解決好。要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千方百計擴大貨源,全力保障市場供應,平抑物價;要抓住煤電油運等關鍵環節,暢通物流,降低流通費用;要做好對學生和困難群眾的臨時價格補貼,加大對物價指數的監測力度,強化市場監管,進一步穩定物價,確保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
常務會議決定,采取20條綜合措施,進一步穩定物價,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確保農業增產增收。進一步加大農業投資力度,加快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落實各項扶持農業生產的措施,確保糧油播種面積的總體穩定,加大冬季農業開發力度,切實抓好明年小春生產,穩步提高農產品產量。
認真落實“米袋子”、“菜籃子”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級政府要認真規劃,保證蔬菜種植用地,擴大生產規模,增加產量,提高蔬菜生產水平和重要時節的應急供應能力。昆明等中心城市要實行更為嚴格的菜地占補平衡和補償機制,加大對蔬菜生產、運輸、銷售的支持力度。
增加蔬菜直銷網點。加強蔬菜市場建設,規范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在主要農貿市場、街道和社區增加直銷點和臨時攤點,在特定時段為菜農開辟專門銷售區域。支持農產品營銷企業和農民擴大直銷渠道,減少流通環節,抑制蔬菜價格。昆明市增加不少于300個蔬菜直銷點,其他州市所在地城市增加不少于20個蔬菜直銷點,縣級城市增加不少于10個蔬菜直銷點。
建立蔬菜價格指數通報制度。按月通報各州市蔬菜價格環比、同比、累計漲幅和排名,督促州市政府及時采取措施保障供應、穩定價格。
采取拋售措施平抑糧油價格。從當前到春節期間,國有糧食企業要加大糧源調集,增加銷售網點,以略低于市場的價格定點掛牌銷售糧食和食用油。當糧食價格出現異常上漲時,及時啟動拋售預案,投放儲備糧油,保障供應,平抑價格。
抓好今冬明春化肥生產供應和淡季儲備工作。保障化肥等重要農資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確保成品油市場穩定供應。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和中石油云南銷售公司應強化保障全省市場供應的責任,努力擴大油源,保障供應,維護價格秩序。特別要在主要交通干線的加油站,設置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專用加油通道,確保及時加油和正常流通。
保障煤電供應及重要物資運輸。加大煤電生產,按照“突出重點,有保有壓”的原則,統籌安排、科學調度,增加經濟社會發展的能源保障。加強運輸組織和指揮調度,全力保障煤炭等重點物資運輸,做好春運準備等工作。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所有收費公路繼續對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對蔬菜等生鮮農產品配送貨車發放特別通行證,允許24小時進城通行,暢通物流。
對低收入群體實施臨時價格補貼。從今年12月至明年2月,由省財政安排資金,對我省優撫對象、城鎮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按每人每月20元的標準發放3個月的臨時價格補貼;12月至明年1月對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及學生食堂,分別按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食堂不得漲價。春節期間,對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每人50元的節日慰問金。
建立低收入群體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研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確保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不因價格上漲受到明顯影響。
進一步加強重要商品儲備。建立健全成品油商業儲備制度,全力做好糧食收購調運工作,確保糧食安全,確保今年全省食用油儲備規模落實到位。
建立防通脹、穩物價、保民生的責任考核長效機制。從明年開始,由省政府與各州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簽訂《穩定物價保障市場供應責任書》,建立州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月度通報、年中檢查、年底考核與獎懲制度,納入省政府督查任務。
依法建立省級價格調節基金。建立我省價格調節基金,為支持生產、完善儲備、調節供求、穩定物價、扶持低收入群體拓展資金渠道,增強政府調控價格的能力。
延長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執行時間。各州市政府要盡快研究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方案,加大市場價格調控力度,繼續對今年以來漲幅過大的米線、面條等大眾餐飲,糧油肉菜、牛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實施提價申報、差率控制、最高限價等價格干預措施。要抓緊對上漲過快的部分蔬菜產品以及市場銷售的散裝米線等主要品種,在經營場所公布批發價格和批零差率,接受公眾監督,抑制不合理的漲價行為。
加強市場和價格監管。工商、公安、質檢、物價等部門要密切協作,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欺行霸市、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重點打擊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以及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惡性炒作事件,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加大對大眾餐飲、農貿市場的檢查,對查處的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曝光。
審慎出臺調價政策。春節前原則上不得出臺新的提價措施,進一步做好今年價格及收費清理整頓工作,取消不合理收費,嚴厲打擊越權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穩定市場預期。對主要市場加強價格監測,在云南、昆明及州市電視臺公布當地主要農副產品市場的批發和零售價格。新聞部門繼續加強社會輿論引導,防止虛假信息傳播,穩定市場預期。
繼續堅持和完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相關部門協作溝通,定期會商、分析預測、及時提出對策建議,提高政府宏觀調控的預見性與工作的主動性。
提高價格監管調控能力。進一步健全各級物價機構,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價格工作隊伍整體素質。
加強居民消費價格的調查統計工作。準確反映全省及各州市價格變動實際,服務政府宏觀決策。記者 謝煒(云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