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不過橋都收錢 南昌捆綁征“三橋”通行費引訴訟
2010-1-11 12:0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南昌市政府
捆綁收費有理且“相對較低”
“‘三橋’捆綁收費,主要用于償還‘三橋’建設的貸款本息。”南昌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說,收取路橋通行費及收費標準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據介紹,依據之一來自1996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對利用貸款集資建設的大型橋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向過往車輛(軍用車輛除外)收取通行費,用于償還貸款或者集資款,不得挪作他用。收取通行費的范圍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南昌市大型橋梁、隧道等均利用了銀行貸款建設,銀行貸款融資緩解了城市建設的資金瓶頸,大大加快了城市發展進程。目前,該市只對貸款修建的南昌大橋、新八一大橋、生米大橋三座橋梁收取通行費,用于償還貸款。
依據之二是:2009年養路費取消后,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和保留一級公路、經營性二級公路收費站點的公告》精神,南昌大橋、新八一大橋、生米大橋收費項目,屬于保留的收費項目。江西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南昌大橋、新八一大橋改變收費方式后收費標準及收費年限等事項的批復》(贛計收費字[2003]1253號)、《關于核定生米大橋通行費年票制收費標準及收費年限的批復》(贛發改收費字[2006]1530號),明確了南昌市“三橋”按年票方式征收路橋通行費的收費標準及收費年限,南昌市嚴格按批復文件內容執行。
依據之三是:根據南昌市政府《關于印發南昌大橋、新八一大橋路橋通行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南昌市征收的路橋通行費、滯納金全額進入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用于支付路橋貸款的還本付息、維護管理費用和征收成本等,并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南昌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還告訴記者,目前全國有140個城市推行機動車輛路橋費年票制,如上海、長沙、武漢、重慶等。南昌“三橋”捆綁收費參照了其他城市的一些做法,而且與周邊的省會城市相比,南昌市的收費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