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1月起綜合整治超載 超限超載最高罰1萬
2010-10-18 10:5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車貨總重超55噸禁行、 超限超載最高罰1萬、超載貨卸下3天不領公開拍賣……昆明市11月起將綜合整治貨車超限超載,確保2012年以后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2%以內。
市政府常務會議近日通過《昆明市加強非法超限超載車輛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昆明市將分3個階段治超限超,今年11-12月加大源頭治理,派駐人員監督企業源頭裝載;明年用1年時間重點整治貨車超限超載;2012年繼續加大源頭治理和路面查處力度,確保2012年以后貨車超限超載率控制在2%以內。
今年,云南省提出3年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行動,而獲通過的《實施方案》對昆明境內的超限超載貨車治理提出了具體的措施。
昆明治超分為3個階段走。第一階段:今年10月,是重點宣傳月,將加大對超限超載治理的宣傳力度。11-12月加大源頭治理,落實派駐人員,監督企業源頭裝載情況,重點對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車輛進行治理,確保今年內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6%以內。
第二階段重點整治階段:明年1-12月,加大源頭治理處罰力度,嚴格路面檢查,確保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4%以內。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階段:2012年1-12月,進一步鞏固治超成果,繼續加大源頭治理和路面查處力度,確保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率2012年以后控制在2%以內。
2013年1月起,轉入長效治理階段,確保全市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2%以內。
組合拳治超從源頭監控
昆明市將從源頭治超。對車輛非法改裝企業進行整治,堅決取締無證無照非法經營;派員進駐礦產品、煤炭、建材等重質品生產加工企業和物流貨站等貨物集散地監督,防止超限超載車輛駛出;違反規定給車輛裝載、配載貨物的企業,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責任,并按照規定由運管等相關部門給予處罰;對認定的非法改裝車輛,強制恢復原狀,并對車輛業主實施處罰;對非法拼裝車輛,依法沒收或銷毀。
車貨總重超55噸禁行
對駛入我市高速公路、各類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的非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在嚴格卸載的同時依法予以處罰,并堅決杜絕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非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行駛公路和橋梁。
鮮活農產品超運3次吊銷證
對行駛在公路上整車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超限超載車輛,不得滯留、卸載和罰款,但應當在道路運輸證上登記違法行為并抄告車籍地有關執法監管機構。違章登記達到3次的,吊銷車輛營運證。
超限超載最高罰1萬
在昆明市公路上行駛的車貨總重分別超過20噸、30噸、40噸、50噸、55噸的二軸、三軸、四軸、五軸、六軸及六軸以上的車輛,超過限定標準10%以內的,不處罰;超過限定標準10%以上至20%以內,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標準20%以上至50%以內,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標準50%以上至100%,處2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標準100%以上,處5000元罰款;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非法超限車輛,處10000元的罰款。
此外,交警部門將對非法超限超載行為實行記分和處罰,記分累計超過、達到12分,扣留駕駛證,重新考試。
超載貨卸下不領公開拍賣
昆明市將對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依法實施強制卸載,按省物價部門有關規定收取卸載勞務費和貨物保管費。保管期限為3天,超過3天作無主貨物公開拍賣,拍賣款項全額上繳本級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