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責任 依法統籌發展農村公路事業
2010-10-13 12:1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歷經5年的磨礪,《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正式頒布實施。作為繼湖北、山東之后,在全國出臺的第三部同類法規,《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出臺,對于該省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三農”工作部署,加強農村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日前,本報記者以《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出臺為契機,采訪了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李華。
“這是河南省經濟社會建設和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國公路系統法規建設的一件大事,可喜可賀。”對《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出臺,李華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當前,正值‘十一五’與‘十二五’相交之際,作為農業大省的河南出臺這樣一部地方性法規,對于全面總結‘十一五’的農村公路建設工作,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完善交通運輸法制建設,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路,保障‘十二五’農村公路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李華說。
“有法規的保障,必將促進農村公路快速發展”
李華認為,任何一部法律法規的產生,都是某一事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這是法律法規制定的客觀基礎和內在要件。農村公路法規的出臺也是如此。
“個人認為,強有力的法規保障,必將促進農村公路快速發展。比如說,2002年我在洛陽市扶貧掛職期間,為解決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問題,出臺了《洛陽市縣鄉公路養護管理條例》,對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提高養護質量,發揮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李華強調。
他告訴記者,進入“十一五”以來,在國家政策的保障下,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個大局,通過強化領導、制定規劃、加大投入、完善制度、創新機制、典型引路、路運并舉等多重措施,加快農村公路建設、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全國農村公路工作保持了快速發展的良好態勢。“十一五”前四年,中央投入農村公路建設車購稅資金1336億元、國債資金325億元,帶動地方完成農村公路建設投資7528億元。農村公路車購稅投資占公路建設總投資的比例,由2005年的29.5%提高到2009年的43.3%。新改建農村公路156萬公里(年均39萬公里)。農村公路通達水平和通暢程度大幅提高,全國鄉鎮瀝青(水泥)路通達率達到92.5%,較“十五”末提高了11.1個百分點;建制村公路、瀝青(水泥)路通達率分別達到95.8%、77.6%,較“十五”末提高了1.5個和15.2個百分點。“十一五”期間也因此成為我國農村公路發展史上完成投資最多、建成里程最長、建設速度最快、發展質量最好的一個時期。
李華認為,全國農村公路建設發展的成績,與河南省農村公路快速發展是分不開的。河南是農業大省,省委、省政府始終高度重視農村公路工作,把農村公路發展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民生工程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支持,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也結合實際制定了許多政策措施,極大地促進了農村公路的快速發展。“十一五”以來,河南農村公路建設累計完成投資249.8億元,新改建農村公路8.4萬公里,完成大中橋梁改造5萬延米,所有鄉鎮和建制村通了瀝青(水泥)路,農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得到極大改善,提前完成了“十一五”建設目標。并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國辦發[2005]49號)的要求,順利完成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構建了新體制和新機制,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可以說,河南省農村公路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績,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三農’政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的具體體現,其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為《條例》的出臺奠定了堅實基礎。”李華強調。
“只有依法治路,才能推進農村公路的規范發展”
“依法行政、依法治路,是保障農村公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只有依法治路,才能全面推進農村公路的規范發展。”說起農村公路建設立法的重要性,李華加重了語氣。
李華告訴記者,縱觀全國農村公路發展,整體上不僅東、中、西部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而且農村公路與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群眾日益提高的實際需求之間也存在著不同差異,特別是農村公路的管理、養護任務艱巨,一些矛盾和問題逐漸顯現,諸如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建設資金籌措難、養護資金來源不穩定,損壞、污染、占用農村公路的現象時有發生,路政執法缺乏必要政策依據等。
“這些問題不解決,將直接影響農村公路的快速、持續發展,影響農村公路的安全暢通,農民群眾已經得到的實惠也會逐步喪失。”李華說。
因此,他認為,按照黨中央關于“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部署,結合農村公路發展實際,建立和完善農村公路法規體系,把加快立法工作作為解決好當前存在問題的突破口和著力點,把各項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層面,全面規范各項管理工作,建立長效機制,是依法行政、依法治路,保障農村公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更是以人為本、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客觀要求。
“在農村公路立法工作上,湖北、山東、河南走在了全國的前列。河南地處中原,是全國重要的農業大省、糧食生產大省,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責任重大,‘三農’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十分迫切,加快推進農村公路快速發展、和諧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李華說。
他認為,河南省立足實際,著眼長遠,2006年就開始著手農村公路立法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經過5年的調研、反復征求各方面的意見、不斷修改完善,把發展理念、管理措施、工作標準和要求、總體目標等上升到法規的層面,形成了《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條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管,明確資金來源和管理措施,全面規范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等各項工作,必將保障全省農村公路實現快速發展、和諧發展。
“可以說,《條例》的頒布實施,遵循了農村公路發展的客觀規律,符合廣大農民群眾的迫切愿望,是貫徹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關于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標志著河南農村公路發展走上了規范化和法制化軌道,是河南農村公路事業發展史上的里程碑。”對于《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頒布實施,李華再次給予了高度評價。
“必須落實責任,依法統籌發展農村公路事業”
“立法要從農村公路工作的實際出發,依據國家相關法律,體現政策、目標,突出地方特色,找準癥結,把握關鍵,著重解決工作上薄弱環節,要具有前瞻性和較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可操作性。”談及該如何為農村公路立法,李華觀點鮮明。
他認為,《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從總則到各章節內容,都較好地遵循了這些原則,具體有五個鮮明特點:
一是立意高。《條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充分體現了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關于“三農”工作各項決策部署,充分體現了以服務于小康社會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己任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統籌協調、科學發展、關注民生的立法理念,較好地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和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等重要舉措細化融入于《條例》之中,充分顯示出河南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統籌、重在為民的高度政治意識、使命意識和責任意識,必將促進河南農村公路更好更快發展。
二是結合點準。《條例》既注重與國家《公路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銜接,又立足省情,搞好結合。把《公路法》中對縣、鄉道的原則規定具體化,并把村道一并納入法律規范,蘊含了近年來工作實踐的基本經驗,對相關的標準、規范和辦法進行了深化、細化,凸顯了地方特色。既全面規范了各項工作,又突出重點,注重解決主要問題和突出矛盾,建立建管養并重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既深刻闡明了農村公路的發展方向和總體思路,又規定了推進工作的具體步驟、基本方法和根本措施。
三是創新點多。《條例》在鎖定資金、主體責任落實和管理保護等方面,創新思路求突破,突出重點抓落實,立法亮點頻現。在管理體制上,確立了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縣為主、鄉村配合的河南模式。在資金上,規定了農村公路的資金來源,明確區分了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專項資金與地方政府財政性資金不同的來源渠道;明確規定了省、市兩級分別列支不低于本年度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1%和1.5%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工程及完善附屬設施。確定政府財政性投入硬性指標,這在全國是首創,也是該《條例》最突出的亮點。在抓責任落實上,突出了縣級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加大了對交通運輸和農村公路管理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約束,強化了管理手段。在路政管理和路產路權保護上,明確了農村公路用地范圍,規定了相關禁止行為,及設置超限車輛監測站(點)、流動檢測站(點)等辦法,治理超限車輛的行駛。這些規定,使農村公路的管理和保護更全面,措施更具體。
四是操作性強。《條例》對農村公路各項工作的原則、標準和程序等作了細致的規定,并針對農村公路養護、路政管理與保護兩個弱項分別專章予以明確,重點強調,同時還具體規定了相關法律責任和處罰標準。可以說,《條例》涵蓋面全、內容實、規定細,使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抓落實有據可依,檢查講評有了準繩;便于管理人員操作落實,便于執法者準確、嚴格遵循,便于村民愛路護路。
五是出臺時機好。目前,正值“十一五”收官和謀劃“十二五”之際。“十一五”期間,是全國農村公路大建設、大發展的時期。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要求,農村公路已逐步由過去的大建設向建管養并重轉變。在這樣的關鍵時刻,以建管養并重為總原則的《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出臺,不僅對河南農村公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加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總結“十一五”以來建設、改革、發展成就,謀劃好 “十二五”開局,乃至今后農村公路更好更快地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李華告訴記者,全國農村公路基本確定了“十二五”“鞏固成果、完善設施、提升服務、協調發展”的發展原則。在建設上突出三個層次:一是繼續實施通達工程和通暢工程,二是橋梁新改建和安保工程,三是縣鄉道改造和連通工程。實行“總量增多、切塊管理、需求導向、適度傾斜”的投資政策,穩步推進農村公路發展,逐步實現發展方向和管理方式的轉變。
“《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已經頒布并即將實施,我相信,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通過地方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條例》一定能夠得到較好的貫徹執行,必將開創河南農村公路工作的新局面,為河南的新農村建設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希望全國各地,在抓好建設的同時,也要積極借鑒河南等省的立法成果和經驗,大力推進本地區的農村公路立法工作,力爭在‘十二五’實現整體突破,使農村公路走上規范化和法制化發展軌道。”李華最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