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首次為中小商貿企業安排專項資金,大連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租賃和商務服務、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物流、倉儲、屠宰等七類行業,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中小商貿企業貸款項目可申請補助資金。
財政部、商務部近日聯合印發了《財政部、商務部關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有關資金管理的通知》(財建[2009]16號)和《財政部、商務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建[2009]72號)。根據通知內容,中央財政首次設立了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7億元重點用于支持中小商貿企業融資擔保費用補助、國內貿易信用險費用補助等。
大連市商業局方面介紹,申請補助資金的信用擔保機構,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詳見表格)
費用補助將采取財政補助方式予以支持。對2009年1月1日以后,符合條件的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商貿企業提供的單筆貸款800萬元以下、未獲得其他中央財政補貼的擔保業務,給予不超過貸款擔保額1%的補助。信用擔保機構收到的補助資金,只能用于彌補代償損失或補充風險準備金。
根據《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及有關要求,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屠宰業參照批發業標準,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參照零售業標準,物流、倉儲業參照交通運輸業標準。 首席記者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