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提前送達產生額外費用物流公司被判擔責
2009-9-9 22:2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物流公司將馬先生的貨物早兩天送達,卻遭到顧客的不滿,被告上法庭。記者昨天獲悉,昌平法院判決物流公司給付馬先生兩天的貨物保管費。
今年4月27日,馬先生要運送一批家具到山東乳山的家中,便委托北京東匯鑫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匯鑫公司)負責托運,約定送貨上門,送達時間為5月1日12點前。
馬先生說,4月28日他接到通知,家具已經送到,請他去接貨。但當時馬先生還沒回到乳山,也沒找到可以代接的人,于是聯系業務員,希望他們按照合同送貨。5月1日早上,他回到家讓業務員送貨,對方卻說不負責送,且要收取兩天的貨物保管費。第二天,他自己雇車,又額外交了300元保管費,才把家具運到家,于是將東匯鑫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賠540元。
東匯鑫公司在庭審時說,合同中說5月1日12點前送到,公司在4月28日就送到了。因馬先生無法接貨,公司將家具以每天50元的價格存到別人家,這筆錢該由馬先生自負。
法庭認為,東匯鑫公司提前兩天將家具送到,雖然沒有損害馬先生的利益,卻增加了他的額外費用。因此判決東匯鑫公司給付馬先生兩天的保管費、雇車費等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