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改革思路漸明 兩權分離模式得到熱捧
2009-9-4 19:4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在各部委和協會走馬燈式的調研和座談中,水務改革方向變得越來越集中。
8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屬中國城鎮供排水協會再度召集部分地區“水協”代表在京座談。而在一個多月前,7月22日,住建部剛召開了第一次水務改革座談會。
隨后,8月31日,國家發改委、中國價格協會又在大連組織了“城市供水價格管理政策暨水價改革培訓班”。
雖然兩次討論是分別由不同協會和部委組織的,但兩次會議關心和集中的話題比較一致,那就是,目前各地方水務改革混亂,水務資產出讓方式亟待解決。
多元化改革
自2002年以來,由地方政府主導的水務改革模式,將水務行業和服務與一般競爭性行業混為一談。地方政府都以賣水務資產和國有股權為改革主要方式,而由于特許經營制度不完善和企業對地方政府不信任,最終也導致了擁有一部分水務公司資產或股權成了特許經營的前提。
“水價問題,是我國水務管理領域體制性矛盾的外在表現和集中爆發,根源是政企不分和地方政府嚴重缺錢。”參加過一系列水務改革討論,并參與此次水務改革方案設計的一位相關人士告訴搜狐財經。
他指出,要解決水價問題,必須在水價之外下功夫。不僅要調價,更要改革。
那這次改革是不是會拿外資水務公司開刀呢?外資究竟是不是水價上調的背后推手?
對于這樣的疑問,該人士沒有給予正面回答,但是他表示,下一步的改革措施,應在保持政府控制力的前提下鼓勵多樣化的改革思路,積極創新改革模式。
“由于我國地域廣闊,各地區情況差異較大,各水務企業之間影響改革、發展的具體問題和有利條件不同,因此改革不能搞一刀切,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探索多元化改革。”
根據他的思路, 對于省會、首府和計劃單列市等大城市的水務企業,可重點考慮施行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的水務一體化的改革重組,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以集團化改造的方式成立大型水務集團;中小城市的水務企業可實行多種形式的股份制改造,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發展;縣級城市的小型水務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就近并入中心城市水務集團,或實行職工持股。同時,培育國有控股的大型水務集團、上市公司,實行跨區域的投融資和運營管理。
兩種改革思路
有兩種改革方向是大家普遍認同的:水務一體化改革和政府購買服務條件下的兩權分離式改革。
我國水務一體化的改革實踐,較早發軔于1997年遼寧省桓仁縣的改革試點。10多年來,許多地方政府和水務企業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或自行摸索總結,或借助于咨詢機構的幫助,陸續探索出了一系列具有不同適用性的改革重組模式,目前業內較為知名的有“深圳模式“、“銀川模式”、“瀘州模式”等。
不過,雖然在國內大型水務企業已經施行的各類改革辦法中,水務一體化是最為穩健、經濟與社會效益突出的一種改革形式。但由于水務一體化涉及整個水務行業的改革發展、水資源的優化配置、節能減排、資產整合、國有資產經營、基礎設施融資和城鄉統籌等多重內容,改革工作存在協調難度大、操作復雜的問題,許多改革被迫中斷或結果差強人意。
“特別是涉及國資、城建、水利、環保等多個部門的職權調整和不同層次地方政府、異地政府之間的國有資產管理關系。”一位從事水務行業多年的人士這樣告訴搜狐財經。
由于政企不分,在眾多模式之下,地方政府為實現招商引資的政績需要,非常青睞于用國有股權轉讓等方式,這種方式由于能夠短期讓地方政府獲得大量資金,同時擺脫基礎設施的主要投資責任,頗受各地方政府歡迎。
地方政府都以賣水務資產和國有股權為改革主要方式,而由于特許經營制度不完善和企業對地方政府不信任,最終也導致了擁有一部分水務公司資產或股權成了特許經營的前提。
兩權分離式改革模式
另一種模式是,政府購買服務條件下的兩權分離式改革。這種改革方式是要使政府重新承擔起對水務設施的天然責任,明確政府對民生工程的投資主體責任。
在這種方式中,政府、供水企業、市民各有職責。政府的身份是城市供水設施的投資人、所有者和城市供水業務的特許人及監管人;供水企業的職責是受托管理供水資產,為市民提供高效率、高質量的供水服務;市民的則只需要參與對水務運營商的選擇和對水務運營商供水服務質量的監督。
這樣的方案將水務的經營權引進市場機制,形成適度競爭,以服務質量最優和服務價格合理為標準,以競爭性方式引入專業化水務運營商,既可以是國有資本參股,也可以是完全的民營股份制企業。
兩權分離式水務改革,使市民成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又使企業職工獲得了勞動性收益和資本性收益,因此很多企業代表都很歡迎這種模式。
“在多次論壇和座談會上,更多企業代表均表示更愿意接受政府購買服務條件下的兩權分離式改革。”上述參與改革方案設計人士說。
據了解,“政府購買服務”經驗最早來源于河南洛陽市市政工程管理處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