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物流業,離規范運營還有多遠
2009-9-14 13:3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物流業作為我國新興的產業之一,近年來在我市得到迅猛發展。然而,由于目前國家還沒有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具體的管理辦法,致使該行業魚龍混雜,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損壞的現象時有發生,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驚心
投訴同比增長1倍多
近日,市工商局接到市民魏女士的投訴,稱其委托托運的物流公司沒有按事先約定親自將其貨物送達目的地深圳,而是轉手倒給了其他貨運部,導致其中一塊最大的大理石途中破碎,物流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賠償。經工商部門調解,該公司最終全額賠償魏女士1800元,并向當事人表示了歉意。
類似上述投訴,在我市物流業絕非僅有。
據調查,全市200多家物流公司中,上規模的僅有45家,整體呈現“弱、小、散、亂”之狀態。今年以來,市工商部門受理物流服務方面的投訴共286件,平均每月近35件,同比增長1倍多。
我市物流業問題多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物流行業準入門檻過低。記者發現,有些物流企業僅有一張桌子,一間租來的門面房,出了問題千方百計逃避責任;還有的物流公司甚至攜款“蒸發”,等等。凡此種種,使整個物流業陷入信任危機,危及物流市場的健康發展。此外,沒有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對行業進行規范約束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貨運過程一旦出了問題,消費者只有依靠《合同法》維權,因為物流行業相關的現行法律法規還未出臺。
令人遺憾的是,關于物流業,在我市還沒有真正歸屬的管理部門,整治市場的路還很遠。
小心
物流行業陷阱多多
據了解,我市物流行業主要存在以下幾種陷阱:一是隨意倒貨。一些小的貨運部,利用上門接貨的方式將消費者貨物騙到手后,又倒給別的貨運部,從中賺取利潤。這在物流市場非常普遍,也是造成貨物損壞的主要原因。二是合同陷阱。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不加蓋公章,或者單方面設置不公平條約,為事后免責留退路。三是先簽字后驗貨。提貨時,讓消費者先簽字,再驗貨,若發現貨物少了或壞了,物流公司則以消費者簽了驗貨單為由拒不承擔責任。四是索賠難。出現貨物丟失或受損,物流公司要么不賠 要么僅按運費的3至5倍賠償,運費也就是幾十元錢。而消費者損失的一般都是電腦、手機等貴重物品,與那幾十元的快遞費用相比,只是杯水車薪。
寬心
貨物丟損物流應賠償
市12315消費者申斥舉報中心主任殷廣生表示,消費者與物流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關系,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作為物流服務合同的一方,物流公司有義務迅速、準確、安全地將消費者交付的貨物送達到指定的收貨地點,物流公司應承擔其違約所造成消費者損失的賠償責任。如果運輸物品在運輸途中丟失或損壞,消費者可以要求物流公司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托運貨物時要注意做到:選擇營業執照等經營手續齊全、合法的貨運公司;查驗貨運單是否規范,所填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值一定要清楚翔實;托運貴重物品要選擇保價,并根據物品實際價值簽訂“等額保價”合同,明確違約責任;辦理托運貨物后,一定要保管好發票和收據等憑證。消費者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若在貨物丟失或損壞后應要求物流公司賠償損失。如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消協或12315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