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標準船5年內退出長江
2009-8-5 22:4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從三峽通航管理局獲悉,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及長江沿線十省市已共同制定方案,要求從今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將用5年時間淘汰長江的非標準船舶。這意味著,噸位小、安全性能差的船舶即將退出三峽庫區乃至長江流域。
多年來,國家投入巨資建設長江航運基礎設施,建設港口、治理航道,取得了明顯成效。然而,作為內河運輸系統重要組成部分的船舶,存在平均噸位小、船型雜亂、部分船舶技術落后、安全性能差等問題,影響了長江航運的競爭力,迫切要求盡快實施船型標準化。
標準化率冀達75%以上
新出臺的《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實施方案》指出,將綜合采取技術、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穩步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工作,利用5年左右時間,使川江及三峽庫區船型標準化率達到75%以上,三峽船閘的通過能力提高10%以上,長江干線貨運船舶的平均噸位達到1000載重噸以上,船舶安全技術性能明顯提高,促進長江航運的可持續發展。
據悉,今年10月起,新建非標準船將禁止進入三峽庫區,現有的非標準船將加快更新改造。禁止小噸位船舶通過三峽船閘,鼓勵其提前退出航運市場。
從2013年1月起,禁止600總噸以下的商船通過三峽船閘,但2003年10月以后新建的符合要求及標準船型強制性指標的船舶和重大件船、運輸鮮活貨的船舶除外。此外,從2013年1月起,生活污水排放達不到要求的客船(含載貨汽車滾裝船)以及單殼油船、單殼化學品船不得進入三峽庫區。
為實現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的目標,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和地方人民政府籌集專項資金,制定經濟鼓勵政策,用于現有船舶的更新改造和淘汰。政府引導資金用于鼓勵過閘小噸位船舶、長江干線老舊船舶提前退出航運市場的補貼;用于三峽庫區現有客船、液貨危險品船改造或拆解的補貼以及標準船型科研及推廣經費。
據悉,上述政府引導資金,除標準船型科研及推廣經費外,將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各50%的比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