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要有律師“見證”
2009-8-26 17:5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濟南市政府采購中心為了確保政府采購活動的公正,實施了律師見證制。與山東保君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合同,委托指派律師對政府采購、招投標、政府談判等方面提供專項律師見證服務。
律師見證的服務內容和范圍是:幫助完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加強對中心工作人員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在中心組織的政府采購行為中對采購合同、供應商資信資格、采購物品性能規格、貨物驗收行為的合法性、公正性等進行審查并對相關事實及行為進行依法見證;對采購程序、采購方式的合法性、公正性進行見證,預防日后糾紛的發生;在招投標行為中審查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合法性、公正性;對招投標過程中的行為、文件資料等進行依法見證、對招標公告、中標公告、更正公告及內容等進行依法見證;協助在政府采購、合同履行等過程的中心談判并回答供應商、采購人對中心采購、招投標等行為的各方質疑;協助中心處理非訴訟糾紛,將損失減至最低;隨時為中心提供法律咨詢,為審判文件提供法律意見參考,必要時就具體事項出具翔實的法律意見書;對中心的其他合法性事件及行為進行依法見證。
見證律師應當對中心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資料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見證律師以第三者的身份對上述見證服務內容予以見證其合法性、真實性,保證提供的見證行為合法并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律師憑借豐富的專業法律知識和辦案經驗,保證為中心提供周到、細致、專業、及時的法律服務;律師保證見證文書的合法性和準確性,如因律師見證錯誤認定的事實、行為給中心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