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六十年來我國外貿事業發展的六大階段
2009-8-22 11:4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今天上午,商務部綜合司司長劉海泉做客人民網,從計劃管理、下放外貿經營權、承包經營制、深化改革和綜合配套改革及當今六大階段介紹了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外貿事業發展的歷程。 其訪談實錄如下:
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對外貿易發展大概經歷了以下幾個發展階段:
一,新中國成立后到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管理階段。我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對外貿易也實行計劃經濟管理,從事對外貿易的主體全部是國營貿易企業。
二、改革開放后到1987年下放外貿經營權階段。這一階段主要是改革了高度集中的經營體制,增設了對外貿易口岸,下放外貿經營權,改革單一的指定性計劃管理體制。完善外貿管理,重新實行進出口許可證制度,建立外貿經營權審批制,探索促進工貿結合的途徑,鼓勵出口,對出口商品實行退稅等。在管理體制上,實行中央統一領導、統一政策、統一規劃,中央和省分級管理。
三、1988—1990年推行承包經營制階段。這一階段主要是在全行業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核定地方和外貿總公司的出口收匯、上繳外匯和經濟效益指標。各專業外貿進出口總公司與大部分省市外貿專業分公司脫鉤。國家開始運用價格、匯率、利率、退稅、出口信貸等經濟手段調控對外貿易。
四、1991—1993年的深化改革階段。這一階段主要是取消補貼,大力推行外貿企業自負盈虧。通過調整和改革匯率機制、統一外匯留成,創造平等競爭環境,取消對外貿出口的財政補貼,徹底打破實行多年的“大鍋飯”機制,使外貿企業開始走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道路。
五、1994—2001年的綜合配套改革階段。主要是實行統一政策,逐步放開外貿經營權,平等競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工貿結合和推行代理制。
六、2001—至今。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外貿經營權管理與國際接軌,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制,中國外貿環境更為寬松。所有外貿企業在公正、透明的政策環境下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