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推進GDP直接下算
2009-8-15 16:0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8月14日,國家統計局的一位人士透露,“如果要是實施GDP下算,需要國務院批準和協調,國家統計局目前只是在設想,并推動這項工作。”
這位人士說,考慮到目前的經濟普查進入到數據審核和數據發布階段,其最終結果將關系到下一步階段GDP核算改革。目前國家對地方省市自治區的國內生產總值(GDP)下算尚無具體的時間表。
此前的8月12日,國家統計局核算司司長彭志龍撰文指出,上半年全國匯總的GDP之和高出國家GDP9.9%。下一步將研究國家統一核算省級GDP的實施辦法,從根本上解決地區與國家GDP差距過大問題。
我國從1985年開始核算GDP,并在國家和地區層面同時分別進行,即國家統計局負責核算國家GDP,地區統計局負責核算本地區GDP。這樣的結果是,各個省市自治區的GDP之和,一直高于全國各市縣GDP之和,也高于各個省的GDP。
2004年我國進行第一次經濟普查后,國務院轉發了國家統計局關于改進地區GDP核算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各省(區、市)要逐步建立地區GDP核算下算一級的制度,有條件的省(區、市)可以先實行。
為此,北京、上海、浙江、廣東等地統計局,開始對地市、區縣的GDP直接下算。
以浙江為例,從2005年開始浙江省及時抓住了第一次經濟普查的機遇,實行了全省對各市GDP的(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使GDP數據達到了省、市、縣(市、區)的總量基本銜接、速度基本匹配,改變了以往各市匯總的GDP遠大于全省GDP、各市GDP增幅普遍高于全省的情況,數據質量大大提高。
浙江省統計局核算處副處長李榮榮告訴記者,“當初浙江實行統一核算,也面臨了許多困難和壓力。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地都能比較客觀理性地看待GDP的速度和排序。否則難以在根本上解決各個省份GDP之和大于全國的老問題。”
但湖南統計局核算處處長李昭文告訴記者,如果要實施省對地方的GDP直接下算,那么湖南省統計局要拿到州市的金融、財政、稅務、進出口等報表,這需要省政府授權,同樣國家要對地方GDP直接下算,也要拿到各個省的類似報表,這也需要國務院協調。
目前國家沒有對地方實施GDP下算,最大的問題是數據不全,統計制度不完善。比如各個省的進出口數字,貨運物流在各個省之間的流入流出數字,還有金融服務業的數字,規模以下企業的工業數字等數據都不齊全。
以存款為例,江西打工者在廣東打工,以生產法的計算,這部分的產值會算入廣東。如果以收入法計算,江西的打工者將工資收入寄回江西老家,則寄回去的錢通過銀行或者郵政儲蓄則會算入江西的GDP。“如果打工者是自己身上帶錢回家,那通過銀行是難以測算這部分收入的,但是如果通過收入法,這部分應該算入地方的GDP。”江西統計局從事核算工作的副處長朱志強對記者說。
國家統計局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目前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已經提出要求加快這方面的工作,在今年第二次經濟普查數據出來后,會利用此次機會,重新對各個省市的GDP與國家GDP全面銜接,為下一步國家對省市的GDP直接下算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