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噸小標”治理過程回顧
2009-8-13 0:46: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2004年6月1日,國家有關部門就公布了第一批在用 “大噸小標”車輛的車型和有關參數,一共涉及96個汽車生產廠家,共1159種車型。當年6月18日,該部門又發出公告,要求汽車生產廠家盡快上報在用 “大噸小標”以及不符合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的載貨汽車車型和調整更正參數。上報截止時間為2004年9月10日,逾期不報的,將撤銷該車輛的目錄,并對生產企業給予相應處罰。公告同時還明確車主和運輸業戶,也可要求汽車生產企業向國家發改委上報恢復噸位的有關車型和技術參數,生產企業不得推諉。
2006年,國家有關部委再聯合印發了 《關于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該通知的第11條稱:徹底解決車輛 “大噸小標”問題。對2005年底前公布的在用 “大噸小標”車型,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年內完成 “大噸小標”車輛參數更正、行駛證換發工作。車輛生產廠家庫存的 “大噸小標”車輛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已經銷售的,要負責召回或履約接受退貨,賠償購車人的經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