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立法規范“三無”港口
2009-7-6 8:4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日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安徽省港口條例》(簡稱《條例》),從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無批建手續、無經營許可、無序競爭”的“三無港口”現象將得到有效遏制。
據介紹,由于歷史原因,安徽一些地方港口缺乏長遠規劃,“三無”現象比較普遍,部分地方隨意建設碼頭成為“頑疾”。由于缺乏具體、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規,一些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查處。
《條例》明確了地方政府在港口發展中的職責、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港口規劃和建設、港口岸線管理、港口經營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內容,將港口發展納入港口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出加大對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投入,重點加強國家主要港口和省重要港口建設,鼓勵國內外經濟組織和個人依法投資建設、經營港口。
根據《條例》相關規定,安徽港口岸線開發利用應當符合港口規劃、深水深用、節約使用、優先用于公用碼頭建設等原則,實行有償使用,具體辦法由省政府制定;為防止囤積港口岸線的不法行為,使用人自取得港口岸線使用許可之日起,超過兩年未開工建設的,省港口管理機構應當收回其非深水岸線使用權;省港口管理機構和市縣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港口經營人信用檔案,記錄其信用情況及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