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異地繳納交通違章罰款實施時間基本確定
2009-7-30 13:1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直以來,困擾司乘人員的交通違章罰款異地繳費問題將得到徹底解決。"8月中下旬,我們將爭取在全省首批試點城市太原、忻州、朔州、大同率先執行。"7月29日,負責此項工作的山西省財政廳國庫處副處長溫建棟在接受《山西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這四個城市先試行一個月,然后異地繳費將力爭在全省開通。
五六年前就曾提出
事實上,交通違章罰款異地繳費的政策早在五六年前就曾提出,今年公安交警部門又專門針對該政策向省財政廳提出申請,包括省政協委員在內也積極呼應。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溫建棟表示,全省財政收入的1615億中,交通違章罰沒收入只占不到10億,"數字不大,但涉及面廣、群眾影響范圍大。"溫建棟如是說。交通違章罰款異地繳費是一項利民政策,但其一直無法實現的關鍵問題就在于"交警部門沒有實現全省聯網",另外,代理銀行沒有專業的收繳系統也是制約因素之一。
事實上,從全國來看,到目前為止,也僅有海南、江西、四川等少數省份開通了交通違章罰款異地繳費這一平臺,絕大多數城市在這一惠民政策方面還是空白。
現行財政體制不變
技術、體制、人員、經費這些 都是實現異地繳費需要考慮的問題。從省財政廳來講,最主要的是要在"保證財政體制不變"的情況下,多方權衡方便交款人員能夠異地繳費。
"財政體制不能改變,這是個前提。"溫建棟表示。在此之前,省財政廳作為連接公安交警和代理銀行兩者之間的"紐帶",廳領導對此表示支持,并提出在堅持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不變、方便司乘人員就近繳費兩項原則的基礎上,解決異地繳費問題。
之所以不改變現行財政體制,溫建棟解釋說,一旦改變財政體制,就轉而由省政府出面協調,盡管最終的手續簡化了,但中間要牽涉到體制改革,就相對復雜了。
據了解,現行財政體制原則上執行屬地管理,即交通違章人員發生的罰沒收入都歸由違章行為發生地的財政系統統一管理。"從業務角度講,省財政對地方財政的收繳不直接參與,但地方財政必須配合省財政。"溫建棟表示。
三級聯動
其實,全省交通違章罰款異地繳費實現的關鍵,還在于財政、交警、銀行三方的積極配合、聯動。
今年4月份,由省財政、公安交警、代理銀行三方,就交通違章罰款異地繳費成立了專門的研發小組,開發全省非稅收入收繳系統,該系統將與公安交通違章系統、代理銀行收繳系統連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三部門各司其職。其中,省財政負責票據管理和資金 監控,公安交通部門負責全省違章系統管理,而包括省工商、省建設和省郵政儲蓄在內的三個代理銀行則負責違章罰沒收入的收繳和信息反饋。
溫建棟坦言,從方案設置到技術開發,包括技術開發過程中投入的費用,省財政投入了很大一筆資金。而且,"僅系統開發就用了半年時間,是一個相當復雜的工程。"溫建棟說。另外,代理銀行還需專門增配工作人員,這都是前期要進行的工作。
具體而言,三系統連接后,繳款人在全省指定代理銀行的任一網點繳款后,銀行將這個款項打到繳款人發生違章行為的當地財政,同時,代理銀行將繳款人的繳款信息反饋給省財政信息平臺,最后再由省財政信息平臺反饋到交警信息平臺。這樣,省交警最后再對繳款人已發生的繳款行為進行處理,就是一個完整的異地繳費程序。
目前,異地繳費只等公安交通違章系統向全省開放后便可執行。溫建棟表示,技術方面最近還需要雙方再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