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面前休要巧立名目
2009-7-28 11:14: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記者王若懿
燃油稅改革后,重慶路橋費卻仍在堂而皇之地照收不誤,這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著實令人感到震驚。重慶市相關部門顯然難脫巧立名目濫用行政許可權的嫌疑。
仍征路橋費,實在說不過去。眾所周知,燃油稅改革后,養路費和部分公路收費逐步被取消。國家對燃油費改革的關鍵在于,用統一的燃油稅,逐步取代各地、各部門的各項附加性燃油收費項目,過路費、過橋費正是其中的主要項目。事實上,燃油稅改革政策實施后,多個省市二級以下的公路和非集資建設的橋梁,其過路費、過橋費已逐步取消,而重慶的過橋費竟未做調整,究其原因,無非是某些部門或單位為了維護一己私利。更加令人氣憤的是,在廣大民眾對路橋費不斷提出質疑的情況下,其路橋收費主管部門竟然以 “此事敏感,不接受采訪”為由進行搪塞,至今仍未對此事進行正面表態。
其實,這種在執行國家政策時大打折扣,巧立名目亂收費的現象并不罕見。而讓物流企業深受其害最為直接的,莫過于高速公路的亂收費了。
一些高速公路收費點在不符合間距設置要求、收費期限已滿的情況下仍征收費用,而且有些個人為謀得利益私自設立收費站點,且隨便一個理由便對運輸車輛開出罰單……諸如此類,林林總總,早已令物流企業苦不堪言。為了減少罰單帶來的成本損失,有些物流企業不得不想盡辦法繞路逃費,或通過超載等方法來進行平衡,“越罰越超,越超越罰”亂象也屢禁不止,愈演愈烈。而如此惡性循環,無疑對行業發展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此次,重慶仍征路橋費事件廣受媒體關注,強大的監督力量想必會施壓于有關部門。但追根溯源,燃油稅改革已半年之久,為何重慶市征路橋費的現象依然存在?想必除了一些單位為謀取個人利益不顧國家政策之外,相關部門難脫監管不利的責任。因此,國家政策的落實需要有效的監督,這里既要讓公眾有知情權,監督權,有關部門更要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下定決心,堅決去除影響社會發展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