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四川重點整治10種軍警車交通違法
2009-7-28 10:0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27)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為進一步規范軍隊、武警部隊車輛和政法機關警車及警燈警報器的管理,嚴厲打擊假冒軍車、警車和非法安裝、使用警燈警報器的行為,省公安廳、省軍區司令部、武警四川省總隊司令部聯合決定,從8月1日到10月31日開展軍警車規范管理專項整治活動。
重點整治10種違法行為:偽造、使用軍隊或武警部隊車輛號牌;偽造、使用軍隊或武警部隊駕駛證、行駛證;挪用軍隊或武警部隊車輛號牌;假冒警車;挪用警車號牌;未經批準的非制式警車懸掛警車號牌;非法安裝警燈警報器;不按規定使用警燈警報器;持地方駕駛證駕駛軍隊或武警部隊號牌車輛,持軍隊或武警部隊駕駛證駕駛地方號牌車輛;軍警車無證駕駛、超速行駛、闖紅燈、強行超車、亂停亂放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這次軍警車規范管理專項整治活動,由四川省公安廳、省軍區司令部和武警四川省總隊司令部聯合組織實施,并成立專項整治活動辦公室。
軍警車輛規范管理專項整治辦公室要求嚴格執行抄告制度,對涉及軍隊(武警)駕駛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或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要及時向軍隊、武警部隊有關管理部門和警備部門抄告:對有假冒、偽造或挪用軍隊和武警車輛及駕駛證、行駛證嫌疑的,由軍隊或武警警備部門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核查和處理;對假冒警車、警車號牌或挪用警車號牌的,由公安交警部門進行核查和處理;軍隊、武警部門車輛違規安裝使用警燈警報器的,由軍隊、武警部隊警備部門處理;對其他車輛非法安裝警燈警報器的,由公安交警部門拆除,予以收繳,并依法進行處理;對警車違規使用警燈警報器的,由公安交警和警務督察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處理;對制造、偽造車輛號牌或駕駛證的,由公安交警部門和刑偵部門追查其窩點,依法進行處理;對假冒軍隊、武警車輛涉及地方人員的,由軍隊、武警警備部門調查核實后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涉及軍隊、武警人員的,由軍隊、武警有關部門進行處理;軍隊、武警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由軍隊、武警警備部門處理;警車交通違法行為由公安交警和警務督察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