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通廳制定對策治超 超載140%最高罰3萬
2009-6-8 14:4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針對市民提出的治超建議,海口晚報記者連線了省公路局等管理部門,其中一部分建議路政部門已經開始采取措施,另外有的建議有望逐步成為現實。
針對治超中發現的問題,省政府、省交通廳非常重視,并制訂了相應的對策。省政府提出了落實治超站所需用地及有關手續等6大治超目標。
車輛管理
號碼為138XXXXXX46等7位市民建議:加強車輛源頭管理,尤其是禁止非法車輛上路;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形成制度。
點評:目前公安部門禁止非法和違規車輛登記注冊,查處并收繳上路行駛的報廢、拼裝車輛;運輸單位的貨運車輛超載,經處罰仍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進行處罰;依法查處阻礙執行職務等違法犯罪行為。
處罰力度
號碼為130XXXXXX59的市民建議:不能以罰代管,要將罰款與扣分結合起來,比如達到什么程度可吊銷駕駛員證件等。在處罰上,可按照車輛超載重量以及路程的長度等指標進行計算,把道路的建設成本考慮進去。
點評:對逃避檢查的超限車輛,交通部門將違法信息移交屬地交警部門,由交警部門依照規定錄入交通安全違法信息系統進行處理。每超限超載1噸收取賠償費40元。現場造成公路橋涵設施有形損壞另行收取賠償費。車輛超限超載程度不同,處罰程度也不同。
構建監控網絡
號碼為133220XX422市民建議:在農村公路路口設立攝像頭等監控設施,全天候監控超載行為,可有效解決目前路政人手不夠的問題。
點評:省公路局表示,目前正積極落實治超站所需用地及有關手續,完成交通部及省政府批復的治超檢測站點建設任務,完善我省治超路面監控網絡。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勸返、普通公路站點執法監管、農村公路限寬限高保護”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治超監控網絡,管理主體要在農村公路重要出入口及節點位置,設置限寬限高設施,防止超限超載車輛駛入。
超載140%最高罰3萬
按省物價局、省交通廳瓊價工字[1997]344號文件規定標準,每超限超載1噸收取賠償費40元。現場造成公路橋涵設施有形損壞按344號文有關條款另行收取賠償費。超限超載超過30%以上,除了收取賠償費外,還將按照超限超載程度的不同處以不同數額的罰款。超載30%-35%,罰款200-300元,超載95%-100%,處罰7600-8100元,并建議交警扣4分,超載140%以上,處罰27000-30000元,并建議交警扣6分。阻撓檢測、卸載、故意阻礙交通;拒絕執法人員正常檢查,沖卡或沖擊執法人員,將加重處罰。對逃避檢查的超限車輛,交通部門將把違法信息移交屬地交警部門,由交警部門錄入交通部門違法信息系統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