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礦石“日照指數”滿月即夭折
2009-6-30 14:5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5月25日掛牌成立,6月26日即被責令整改。甫一降生就備受各方關注的日照市國際鐵礦石交易中心,在僅僅一個月的時間內即告夭折。該中心緣何遭到如此境遇?其未來命運又將如何? 生不逢時
26日,中鋼協公布了對日照市國際鐵礦石交易中心調查后的報告,要求其整改、更名,并發表公開聲明,不得進行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炒作”。
27日晚,記者聯系到該中心總經理王磊。對導報記者的提問,王磊的回答明顯透露著無奈:“沒有什么可說的,現在已經沒有必要再討論這些問題了,按照這個路子(調查小組的要求)走就行了,慢慢看事情的發展吧。”王磊表示,對于中鋼協等部門提出的意見,自己沒有異議。
有鋼鐵業內人士表示,日照市鐵礦石交易中心是一個市場化的結果,有其存在的土壤,但在目前中國鐵礦石談判的敏感時期,該中心的成立可謂生不逢時。
一位鋼鐵業內部人士對記者分析說:“弄指數這個事還好說,至于其宗旨說要打造一個國際先進的鐵礦石交易平臺,這個提法有些不妥。”這難免讓人聯想到要進行現貨交易,而這是中鋼協所不能接受的。“現在正是國家提高整個鋼鐵行業集中度的時候,國內即使要想方設法搞現貨交易,也會有所控制,中鋼協不可能放給一個民營企業來搞。”
上述人士指出,日照市鐵礦石交易中心之所以被責令整改,與現在鐵礦石談判的敏感時期有很大關系。“肯定有這個因素,而且這個因素應該說還比較大,因此目前這樣的情況下,中心的成立不大合適。”他認為,現在日照市國際鐵礦石交易中心的壓力應該非常大,宜做低調處理,即使要繼續,也應該等到過去這一段時間,等鐵礦石談判有個結果再說。
而“我的鋼鐵網”副總裁、首席分析師賈良群卻認為,從市場發育角度來說,該中心的成立是一個不錯的嘗試,但這種嘗試是與目前國內的大環境相抵觸的。“我國的鋼鐵企業實際上都喜歡有成鐵,并不希望有現貨交易。他們都想節約資金,有穩定的資源供應和保障,這方面最為關鍵。”
各懷心機
上述鋼鐵業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中國鐵礦石談判遲遲沒有結果,而國外像新加坡等一些國家已先后推出礦石指數來保護本國利益,中國在這方面已然落后。眾多民營企業家對此亦頗為敏感,因此他們希望借助“日照指數”保住自身利潤—— 一旦后期采用現貨價格,將給他們造成不小的損失。
而中鋼協的態度仍然是傾向于長協礦,盡管其風險也比較大。據上述人士介紹,我國鋼鐵業今年1月到5月份虧損嚴重,5月份以后情況稍有好轉,但如果按照新日鐵與力拓談判的降價33%的價格,遠沒有達到中國40%-45%降價幅度的要求。按照目前鐵礦石價格談判跟價的慣例,上述價格協議會給正在談判中的我國鋼企帶來不利影響。
即使日本鋼企,也承認自己今年的利潤為零,而我國絕大多數的產能又都是低附加值,如果接受這一價格,我國的鋼鐵業今年將面臨嚴重虧損。
但如果中方不接受小于40%的降價幅度,后期必然會執行現貨價格。因此有分析人士認為,中鋼協此次對日照鐵礦石交易中心的決定也正是借整頓國內進口鐵礦石流通秩序之名,降低目前的鐵礦石現貨價格,爭取在談判中掌握更多的戰略主動權。
賈良群表示,中鋼協原先是要求該中心停止,但經過調查之后,發現其是超范圍經營,或者說是擴大了宣傳。“從工商注冊的角度來講,該中心是一種服務性質的,不是貿易,只要按照注冊范圍辦事,不做交易就可以。”
整改、更名、公開承諾
6月17日-18日,由中鋼協、商務部外貿司、五礦商會組成的調查小組對日照市國際鐵礦石交易中心進行調查了解,聽取了王磊等人以及日照市和交易中心主要股東的介紹,26日公布了調查結果。
調查報告顯示,媒體對其宣傳的“要建設國際先進的電子交易平臺”、“把日照國際鐵礦石交易中心建設成為世界級大宗鐵礦石電子交易市場,打造鐵礦石交易的日照指數,成為世界鐵礦石交易價格的風向標”等,超越了其經營范圍,在社會上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
交易中心自注冊成立至今,尚未進行一筆鐵礦石交易,會員數為零;該中心業務處于起步階段,無鐵礦石堆存場地,無進口鐵礦石穩定來源,與銀行之間不具備網上結算的功能。
該中心向調查小組表示,交易中心業務上由獨立團隊獨立運作,不隸屬于哪級政府、部門、協會、商會;中心業務上接受中鋼協和五礦商會的指導,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鐵礦砂炒賣。
日照市政府向調查小組表示,第一,在鐵礦石進口及鐵礦石談判中,堅決做到局部利益服從國家、民族整體利益;第二,不允許日照市國際鐵礦石交易中心從事進口鐵礦石貿易及交易活動,要求該中心在其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合法經營。
調查小組對交易中心提出兩條整改意見,即必須在國家權威媒體發表公開聲明,明確表示按照《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文件精神,堅決不從事進口鐵礦石的任何貿易、交易活動,不從事進口鐵礦石價格發布及價格指數的發布;必須進行內部整改,必須進行更名,使企業名稱與經營內容相吻合,嚴格按企業注冊時所明確的經營范圍進行相關經營活動,不得進行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