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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17條高等級公路 明天起計重收費

2009-6-15 11:2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明日零時實施計重收費經過半個月的測試和試運行,甘肅省高速公路計重收費的軟硬件已經全部到位,對車輛的稱重和金額的計算也已經全部完善,所以從16日零時起,甘肅省17條1544公里高等級公路上通行的載貨類汽車,全部實施計重收費制度。另外與高速公路并行的6條442公里二級公路的9個收費站收費改造工作正在抓緊進行,預計6月底能夠實施計重收費。    繳費請看清以下標準將在甘肅省實行的計重收費基本費率是:封閉式高速公路為0.08元/噸.公里,封閉式二級汽車專用公路為0.07元/噸.公里,開放式收費公路基本費率為現行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70%。對未超載運輸車輛,仍按現行車型分類的收費方式及標準收取通行費;對超載運輸車輛,車貨總重10噸以下部分及超載部分按基本費率收取,同時,根據國家鼓勵大型多軸貨車發展的政策,其中車貨總重中10~40噸部分,封閉式收費公路基本費率線性遞減到50%、開放式收費公路基本費率線性遞減到80%;對超限運輸車輛,超限標準以下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3倍收取,超限標準以上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6倍收取。 
  為方便收繳通行費,根據甘肅省計重收費有關規定,封閉式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尾數2.99元以下的舍去,3元~7.99元按5月收繳,8元以上按10元收繳;開放式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尾數2.99元以下按2元收繳,3元~7.99元按5元收繳,8元以上按10元收繳。 
  兩項措施遏制超載在高速公路上超載現象日益嚴重,針對這些超載車輛,按照計重標準,我們對超載車輛主要實行兩項措:在高速公路入口的計重設施發現超載車輛,進行勸返;如已進入公路,則將在出口按照計重收費標準進行處罰。同時嚴禁超過55噸以上的貨車上高速公路。針對這些超載車輛,甘肅省實施計重收費后,將實行6倍罰金的收費方式,讓“大噸小標”車無處可躲。實施計重收費后,這種收費方式會增加違法車輛超限超載的成本,從而起到遏制的作用。 
  昨日,記者從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全省高等級公路計量收費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明日零點起,甘肅省17條1544公里的高等級公路將正式實施計重收費。 
  附 【甘肅省公路承載能力標準及公路超限標準】
  車(軸)型 公路承載能力標準(噸) 公路超限標準(噸)
  二軸貨車 17 20
  三軸貨車 27 30
  四軸貨車 37 40
  五軸貨車 43 50
  六軸及六軸以上貨車 49 55
  三輪貨車 2 /
  低速貨車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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