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1年煤炭探礦權仍禁批
2009-5-7 16:2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保持煤炭生產基本穩定,避免因煤炭勘查投資過熱出現產能過剩,國土資源部5月4日發布決定,在未來兩年內,繼續暫停受理煤炭探礦權申請。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關于繼續暫停受理煤炭探礦權申請的通知》,要求除國務院批準的重點煤炭開發項目和使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或省級地質專項資金開展煤炭普查和必要詳查的可以設置煤炭探礦權外,全國暫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礦權申請,暫停時間到2011年3月31日止。如發現有違規出讓煤炭探礦權行為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及工作人員的責任。
2007年2月,為避免因煤炭勘查投資過熱而出現產能過剩問題,保持煤炭生產基本穩定,國土資源部發布了《關于暫停受理煤炭探礦權申請的通知》,決定從2007年2月2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在全國范圍內暫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礦權申請。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現有煤礦企業生產能力遠遠大于實際生產量,暫停煤炭探礦權的申請,主要考慮到市場上宏觀供需的平衡。
業內人士也表示,暫停新煤炭探礦權將抑制煤炭新生產能力增加,有利于抑制煤炭行業供給增加,長期利好煤炭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