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倉退稅”助力廣州出口監管倉進出口逆勢而上
2009-5-22 1:4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經中國海關總署、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廣東國通、廣州南沙國際物流、南海中南、廣州空港國際物流城出口監管倉庫等四家出口監管倉庫被列入第二批享受“入倉退稅”政策試點范圍。只要出口貨物進入享受“入倉退稅”政策的出口監管倉庫就視同實際出口,海關當場就向企業簽發出口報關單退稅證明聯,資金周轉期縮短30至60天,也避免貨物在境外倉儲費用高、二次配送等問題,適應了國際采購商對商品進行全球配送的發展需求。從2008年12月到2009年4月底,這四家享受“入倉退稅”政策的出口監管倉庫,進出倉貨物總額達1.05億美元,同比上升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