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灣經濟區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實施意見出臺
2009-5-19 8:2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廣西正式出臺貫徹落實促進北部灣經濟區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的具體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了享受企業稅收優惠對象、企業類別界定、征稅入庫清繳規定、減免管理辦法等內容。其中明確了《若干政策規定》第九條和第十九條中減征和免征屬于地方分享部分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是指國家批準的《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所確定南寧、北海、欽州、防城港四市所轄范圍,以及玉林市龍潭鎮、崇左憑祥市城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及周邊重點開發區范圍內符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不論是總機構還是分支機構,凡是在經濟區內從事生產經營管理的,均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實施意見還對《若干政策規定》所稱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15%稅率的企業、“兩免三減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軟件及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新辦的石油化工、林漿紙、冶金、電子信息工業企業、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享受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企業均一一作了具體界定。其中,對企業比較關心的《若干政策規定》第九條第(四)款所稱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優惠的企業,明確是指符合國家發改委第40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鼓勵類指導目錄和《若干政策規定》規定的產業,且前述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其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