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目標遠近結合 三年推進五大改革
2009-4-7 17:1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6日公布。《意見》提出了“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近期目標,以及“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的長遠目標。
業內人士預計,近日將出臺的《2009-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可能會明確8500億元投資該如何分配。基本藥物目錄及統一指導價相關方案也將陸續出臺,這些方案將對醫藥衛生行業及相關公司產生重要影響。
與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意見》對2009年到2011年的五大改革領域,即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做了進一步細化,明確提出提高醫療補助標準、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公立醫院試點改革、基本藥物制度的具體施行時間與范圍等。專家認為,下一步需出臺一系列具體規定,以便于醫改操作。各部門、各地方應通力配合,確保醫改順利實施。
《意見》明確,到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得到普及,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取得突破,明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到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對2009年到2011年這三年的改革,《意見》作出相關安排。
在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方面,以提高住院和門診大病保障為重點,逐步提高籌資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做好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服務。
在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方面,2009年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規范基本藥物采購和配送;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的價格。從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所有零售藥店均應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
在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方面,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醫院經濟補償政策,逐步解決“以藥補醫”問題。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在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方面,用3年時間建成比較完善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