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和物流業振興規劃全文發布
2009-4-25 22:3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要求,24日,國務院發布《紡織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全文。
紡織振興規劃:
實施靈活出口稅收政策
《紡織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在不違反WTO規則的前提下,實施靈活的出口稅收政策,積極應對貿易摩擦,穩定紡織品國際市場份額。繼續提高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認真落實提高部分輕紡產品出口退稅率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確保及時足額退稅。
規劃提出目標之一是到2011年,規模以上企業實現工業增加值12000億元,年均增長10%;出口總額2400億美元,年均增長8%。
規劃鼓勵企業實施兼并重組。鼓勵紡織服裝行業優勢骨干企業對困難企業進行兼并重組;兼并重組過程中,在流動資金、債務核定、人員安置等方面給予支持,妥善安置企業職工的,可按有關規定減免契稅;對實施兼并重組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優先支持。
規劃指出,加大對紡織企業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等,簡化審批程序,拓展企業融資渠道;中央和地方財政要加大對資質好、管理規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支持力度,鼓勵擔保機構為中小紡織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和融資服務。
規劃加強對紡織產業政策引導。制定并完善印染、粘膠行業準入條件,指導行業規范發展;調整淘汰落后工藝技術目錄,研究完善高污染企業和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和保障措施;環保、土地、信貸等相關政策要與產業政策相互配合,體現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研究制定產業轉移指導意見;積極創造條件,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將結算中心、成本和利潤核算中心設在境內,以企業在岸資產進行擔保并落實抵押擔保條件。
物流振興規劃:
重點發展九大物流區域
《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指出,加大國家對物流企業兼并重組的政策支持力度,緩解當前物流企業面臨的困難,鼓勵物流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并、聯合、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進行資產重組,培育一批服務水平高、國際競爭力強的大型現代物流企業。
規劃提出,根據市場需求、產業布局、商品流向、資源環境、交通條件、區域規劃等因素,重點發展九大物流區域,建設十大物流通道和一批物流節點城市,優化物流業的區域布局。
規劃同時提出物流業振興規劃的九大重點工程,分別是多式聯運、轉運設施工程;物流園區工程;城市配送工程;大宗商品和農村物流工程;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工程;物流標準和技術推廣工程;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工程、物流科技攻關工程和應急物流工程。
規劃同時指出,加強石油、煤炭、重要礦產品及相關產品物流設施建設,建立石油、煤炭、重要礦產品物流體系。
物流業振興主要任務共包括十部分,分別為:積極擴大物流市場需求、大力推進物流服務的社會化和專業化、加快物流企業兼并重組、推動重點領域物流發展、加快國際物流和保稅物流發展、優化物流業發展的區域布局、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的銜接與協調、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完善物流標準化體系和加強物流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據介紹,制定實施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不僅是促進物流業自身平穩較快發展和產業調整升級的需要,也是服務和支撐其他產業的調整與發展、擴大消費和吸收就業的需要,對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增強國民經濟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