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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嚴格規范高速公路特許經營權轉讓

2009-4-2 16:0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3月26日,湖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迄今為止我國高速公路管理內容最全面、可操作性最強的地方性法規。《條例》中多項涉及高速公路特許經營權轉讓、收費站收費、服務區服務等社會敏感和民生話題的規定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明確高管局為高速公路執法主體 
 《條例》規定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統一行使全省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職責,以法規授權的形式明確了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的執法主體地位。按照高速公路投資多元化、管理必須集中統一的原則,《條例》規定,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向各高速公路(含在建)派駐路政管理機構。高速公路路政執法經費從高速公路通行費中列支,納入省級財政預算,具體辦法由省交通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主管部門制定。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負責調查處理路產損失情況和相關索賠事宜。省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機構在處理交通事故涉及路產損失的,應當及時通知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交通事故結案后路產損失賠償工作仍未處理完畢的,應當將事故車輛交由高速公路管理機構處理。根據去年抗冰雪的成功經驗,《條例》規定,需要封閉高速公路時,省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機構應當征求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意見后實施,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規范高速公路特許經營權轉讓行為 
 《條例》規定,特許經營項目應當采取招投標方式選定投資經營者。省人民政府授權省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市州人民政府與依法成立的高速公路企業項目法人,簽訂特許經營協議。特許經營協議規范文本由省交通主管部門制定。對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建設高速公路實行特許經營制度,特許經營項目應當采取招投標方式選定投資經營者;未經省人民政府批準,高速公路企業項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高速公路特許經營權;高速公路企業項目法人違反特許經營協議以及其他雙方約定,造成高速公路項目不能滿足開工條件、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工程不能按期進展、高速公路不能如期投入使用等嚴重后果又不請求解除特許經營協議的,省人民政府有權撤回特許經營權。 
 據湖北省交通廳有關人士介紹,1997年,湖北省出臺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時對高速公路建設投資的多元化和經營管理模式沒有作出規定,致使對特許經營項目的管理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近年來,湖北省發生了武黃高速公路和荊東高速公路兩起股權轉讓事件,在社會上造成負面影響。新出臺《條例》為規范高速公路經營權轉讓行為提供了法律保障。 
服務區基本服務設施免費使用 
 《條例》列專章對服務區管理進行了規范,這在全國尚屬首次。《條例》規定,高速公路服務區應當按照統一規劃設置,省高速公路路網內服務區最大間距不得大于60公里。 
 高速公路服務區提供的服務設施應包括:短暫休息、停車場、飲用水供應、公共廁所等免費使用的公益性基本設施;加油、購物、餐飲以及汽車維修等經營性基本設施等。經營者應公開服務內容、標準、價格等。禁止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服務收費標準。 
 根據原有的高速公路管理規定,高速公路兩側邊溝外沿起50米的范圍內不得建筑建筑物,但未對構筑物和非公路標志作出控制性規定。因此,多年來,在高速公路兩側設置廣告牌等非公路標志的情況經常發生。《條例》將高速公路用地外緣起50米的區域明確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新建、擴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或者從事爆破、采空作業、取土、挖砂、挖溝、排污等可能危及高速公路安全的行為。 
清障施救收費應保本微利 
 《條例》規定,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應當統一監督管理和規范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務,并向社會公布清障施救服務單位、項目和價格等信息。《條例》明確,由省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統一監督管理和規范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務,有效避免了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多頭執法等問題。 
 省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核定清障施救服務收費標準。清障施救服務單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違反者將面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清障施救服務資格。 
逃費可罰全程通行費兩倍 
 《條例》要求,全省高速公路必須實行聯網收費和統一結算管理,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根據車流量開通足夠的收費道口,確保車輛快速、安全通行。未開通足夠數量收費道口造成車輛堵塞的;擅自減免車輛通行費的;未按照規定設置電子信息設備,及時發布服務信息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逾期未改正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提出,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經依法批準后,可以收取車輛通行費,但要公開收費起止年限。收費的公路包括政府還貸公路和經營性收費公路。高速公路收費結算信息,運營管理單位有權查詢。通行高速公路的貨運車輛,根據裝貨車輛重量進行收費的方式收取。 
 《條例》規定,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應當進行聽證。高速公路收費站應當在顯著位置公布收費標準、監督電話等內容。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可處以本省路網最遠站至本站全程通行費2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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