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首次舉行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會
2009-4-15 20:32: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4月10日,烏海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家小組就“3·8”重大交通事故一案舉行了事故認定復核會。這是公安部新頒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于今年1月1日實施后,烏海市首次舉行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會。按照新規定,交通事故當事人對責任認定有異議時,可及時向交警部門提出復核申請。而在過去,交警部門一旦認定事故責任后則不再復核,當事人若有異議只能通過法院等其他途徑解決。
今年3月8日20時30分許,烏海市居民魏某駕駛兩輪摩托車沿海拉路行駛時,與寧夏靈武駕駛人楊某駕駛的貨車相撞,致使魏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海南交警大隊依法認定楊某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楊某對責任認定有異議,遂向市交警支隊提出復核申請。4月10日,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家小組就楊某提出對事故認定存有異議的內容,依照新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進行了認真復核,做出了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據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家小組成員介紹,今后,當事人對造成人員傷亡和疑難、復雜的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時,都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市交警支隊提出復核申請。交管部門在接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要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可以說,《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這項新規定,更有利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不過專家也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不予受理復核申請:一是任何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二是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三是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是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