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海關曝出腐敗窩案
2009-1-9 15:01: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西雙版納海關原關長高敏因犯受賄罪、放縱走私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勐臘海關監管科原科長匡順生犯受賄罪、放縱走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勐臘海關監管科原副科長李紹華犯受賄罪、放縱走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至2007年,高敏在任勐臘海關關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賄賂,放縱走私。2007年8月25日,高敏調任西雙版納海關關長不久,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對其立案偵查。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高敏非法收受他人財物706250元(含26250元受賄香煙價值),放縱他人5次走私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受賄罪和放縱走私罪。同時還不能說明巨額財產的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而匡順生非法收受他人12萬元,放縱走私天然橡膠100噸,造成國家稅款流失367807.66元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和放縱走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李紹華身為海關工作人員,非法收受他人現金13萬元,徇私舞弊,4次放縱走私天然橡膠共計730噸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和放縱走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目前,李紹華已上訴至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