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連續三年免征城鄉公共交通車船稅
2009-1-8 14:0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為了支持城鄉公共交通事業發展,方便群眾出行,浙江省政府近日決定,從2009年起連續三年免征城鄉公共交通車船稅。
根據城鄉公交企業的實際困難,浙江省政府對全省城市、農村用于公共交通的車船免征車船稅,免征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據了解,浙江省車船稅現行的稅額標準中普通私家車相對應的應征稅額為360元。而此前的車船稅稅額標準制定于1986年,當時浙江省規定普通私家車的稅額標準為每輛每年100元,該標準一直沿用到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