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加收“包裝費” 物流公司的做法不合理
2009-1-3 17:55: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月3日訊(YMG 記者 紀殿國 通訊員 董勇 孫焱)近日,市工商局芝罘分局接到來自烏魯木齊張先生的電話投訴:本月上旬,他從煙臺托運一件物品至烏魯木齊,當時和煙臺一物流公司協商的托運價格是300元。而貨到后,物流公司卻非要多收100元錢,說是包裝費。
工商人員調查時,該公司負責人答復說:“是因為托運的貨物路途遠,加了包裝,所以加收100元錢!毕麉f人員認為,既然有約定在先,說明物流公司和消費者已形成合同關系,雙方必須履行合同,物流公司擅自加收包裝費,是違約行為。經調解,物流公司退還多收張先生的100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