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金融市場體系 支撐實體經濟發展
2009-12-29 23:1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徹底動搖了西方的新自由主義市場經濟信仰,同時以市場原教旨主義為標志的美式金融不僅導致了經濟泡沫的破滅,更引發了全球貨幣金融體系的動蕩與經濟的衰退。為了減少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造成的影響,中央政府實施了積極的財政和貨幣政策刺激經濟,其效果較為明顯,使我國率先成為全球經濟回暖的領頭羊。
在此形勢下,如何吸取西方發達國家處理金融危機的成功與失敗經驗,如何對我國金融市場體系進行深度的改革與創新,以求加快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實現金融市場協調實體經濟的又快又好發展成為當前的重要課題。
以史為鑒優化金融結構
在產業革命后的資本主義經濟歷史上,泡沫與金融恐慌猶如懸在資本主義經濟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反復出現。從英國最早的南海事件到荷蘭的郁金香瘋狂,從上個世紀30年代的美國經濟大蕭條到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每一次的危機都會給金融市場乃至社會經濟秩序帶來重大變化。
金融結構是指一國現存的金融制度,包括各種金融工具與金融機構以及它們的相對規模、經營特征和經營方式。根據金融體系中銀行部門和資本市場所起的作用不同,金融體系又可按兩分法分為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美國是直接金融體制的代表,日本則是間接金融制度的代表。
直接金融中的資本市場比較發達,企業的長期融資以資本市場為主,銀行只提供短期融資與結算服務。因為發達的資本市場可以提高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這不僅使企業經營的部分風險由銀行轉嫁給了投資者,而且為銀行增加流動性提供了良好金融工具,更有利于利率市場化。相比之下,間接金融中的銀行體系比較發達,銀行為金融體系的主導。銀行對企業的經營深度介入,企業融資主要靠銀行,資本市場的作用并不大。
縱觀美日等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可知,市場經濟下,雖然偶爾有市場失靈,但是從金融結構角度來看,未來的金融制度建設中,資本市場的作用日趨重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市場建設取得了很大成就,金融市場架構已見雛形,并且不斷完善,但距離一個有效的金融市場還相去甚遠。我國經歷了以銀行為主的間接金融歷史階段,目前正在建設以多層次、高效率的直接金融為主的金融體系。為此,需要進一步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穩定銀行體系、推進民間金融等,來全面建設符合中國國情的金融市場,并且在危機的機遇下深化金融制度改革,調整金融結構,加強金融監管并進行金融創新。
加強法制完善金融監管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引發全球金融危機的美國次貸危機的直接原因是市場參與主體出于自利動機所從事的過度金融創新,但其根本原因則是美國的監管體系出現了問題。
相對于其它發達國家而言,我國在這次金融危機中的損失要小,這主要是因為以政府監管為主導的監管模式起到了相當強的抵御作用。可以說,我國現行的“一行三會”格局下的分業監管模式既是歷史的選擇,也是與當前中國金融業現狀基本適應的。目前的問題是我國金融監管體制如何根據金融危機提供的啟示和警示,總結自身的實踐經驗教訓,從現實情況及未來發展上來思考改革和完善。
從金融業的規制理論角度來看,我國在今后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和完善上必須明確以下的價值取向:首先要保障以金融安全為基礎的國家經濟安全,要實現以投資者保護為目標的社會穩定和社會公平;其次是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前提下提供給參與者合理的競爭規則,以保障金融業者的自主經營權和發展權。為此,我國需要解決金融法規相對滯后的問題,加強“三會”的法律地位以強化其監管權威性,構建與加強政府監管相適應的立法、行政執法和司法的協調配合機制,提高金融立法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前瞻性。同時,加大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政執法力度,切實發揮司法制裁和救濟的功能。總之,只有建立強大完善,公平合理的立法執法體系,才能保證我國金融市場的健康成長。
加快步伐鼓勵金融創新
眾所周知,危機后世界各國的經濟刺激政策會分階段退出,這勢必會引發一輪新的國際資本跨境流動。在新的國際流動性過剩環境中,國內會涌現熱錢及輸入通脹的現象。如何建立健全投資渠道,在國內形成合理規范的投資環境已經刻不容緩。
我國金融市場無論是在金融工具,還是在金融制度上都還不夠完善和發達,所以健全完善資本市場的前提條件就是要鼓勵金融創新,這里不但包括金融產品創新,更強調金融制度創新。眾所周知,金融工具的創新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廣闊的投資范圍,可以提供避險保值的套利選擇。而金融制度的創新與完善,可以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權益,為企業融資和投資者理財提供高效公平的環境。新形勢下,我國金融市場的最大矛盾是日新月異的經濟發展形勢與相應滯后的法律法規,所以我國金融市場創新的重點應該是大力發展金融制度創新,逐步引進金融商品創新。
目前,我國金融制度創新應該力爭做到以下幾點:首先,立法理念(宗旨或目標)傾向保護大眾投資者的利益,而不是單純的企業融資。其次,建立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如健全并購與重組的法律法規、嘗試市商制度的試點工作;進一步研究設計國際發行市場,吸引外企登陸中國;進一步加強“三會”建設,賦予其更強大的警告、調查和處分的權限,強化其監督和執法的力度。
總之,在國際經濟復蘇的過程中,特別是西方國家失業率高居不下、去杠桿化進程還未完成之時,我國應抓住歷史機遇通過對金融體制的改革發展,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體系,支持我國實體經濟又快又好發展,實現既定的社會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