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要求各地政府采購國產公車比例不低于50%
2009-12-28 16:1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從2009年開始,各級政府和公共機構配備、更新公務用車,自主品牌汽車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經審核匯總,中央部門2009年壓縮出國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共計5.97億元。
從正在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獲悉,從2009年開始,各級政府和公共機構配備、更新公務用車,自主品牌汽車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于2009年6月底批準2008年中央決算后,國務院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2008年中央決算的決議》,研究辦理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中央決算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全國人大財經委關于2008年中央決算的審查報告》中提出的審議意見,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改進財政工作。本次常委會會議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收到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08年中央決算報告審議意見的函。
在報告關于堅持量力而行,嚴格預算執行的措施時,來函從三個方面作了報告:
一是嚴格控制預算追加。經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中央財政超收(指扣除應向地方增加的稅收返還、轉移支付和法定支出后的凈額)除用于削減財政赤字、解決歷史債務、特殊的一次性支出等必不可少的支出外,原則上均用于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轉入下一個預算年度使用。不少地方政府也實行了類似的辦法。今后,財政部將繼續按照相關規定從嚴控制執行中追加預算的情況。
二是壓縮出國費等三項經費預算支出。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若干問題的通知》,財政部會同審計署聯合印發了《關于壓縮2009年出國費等三項經費預算支出的通知》,要求中央部門厲行節約、反對奢侈浪費,認真自覺地做好本單位壓縮2009年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三項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工作。經審核匯總,中央部門2009年壓縮出國費等三項經費共計5.97億元。各地也按照中辦、國辦通知要求,壓縮了出國費等三項經費。今后,財政部將繼續嚴格控制中央部門出國費等三項經費支出情況,做好相關工作。
三是慎重采購公務用車。2009年國務院印發了《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明確提出政府公務用車向自主品牌傾斜,調整政府公務用車配備標準,從2009年開始,各級政府和公共機構配備、更新公務用車,自主品牌汽車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為落實該要求,財政部正在會同國管局、中央紀委等部門研究起草《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更新管理辦法》,研究確定自主品牌汽車標準,以控制公務用車采購的檔次、價格,并扶持自主品牌汽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