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應新醫改之現代醫藥物流應分級
2009-12-23 10:5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業內一直有傳言說,以后各地醫院藥品的配送招標,只能由現代物流藥品批發企業參與,不具備現代物流能力的商業公司將自動喪失公立醫院藥品配送的競標資格。雖然傳言未必成真,現代物流”應該在公立醫院藥品配送招標中如何定義,如何建設各省的物流網絡才能保障人民的用藥需求,確實值得探討。
目前國家層面上對于“現代醫藥物流”沒有明確的定義,一些省份則提出了本省的現代醫藥物流標準。比如,山東省選擇了覆蓋省內大多數地區的18家藥企作為“第一批藥品現代物流試點企業”,選擇的主要參考指標是:2008年銷售額(以納稅申報表為準)5億元以上;2008年以來無經營假劣藥品違法行為;嚴格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具有40畝以上自主物流建設用地、10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倉庫。獲得試點資格的企業可以享受一系列政策優惠。湖南省公布了該省關于現代醫藥物流的征求意見稿,與山東省的差異頗大。河南省的醫院藥品配送招標方案也提到,“現代物流醫藥企業加1分、具有WMS(倉儲管理系統)系統加2分、具有WCS系統加1分、具有TMS系統加1分”。廣東雖然沒有明確提出現代物流對藥企參與醫院配送招標具有決定性影響,但是已經開始進行“第三方醫藥物流企業”申報的試點,只有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藥企才能考慮授予第三方醫藥物流的資格。
健全現代醫藥物流網絡,不能僅僅站在行業的角度考慮,而要綜合醫改走向、全民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從有利于行業健康發展的角度去探索。
發展現代醫藥物流,首先應該考慮到各地的具體情況,并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比如中西部地區的企業,可以充分利用人力成本相對低廉的優勢,沒必要建設耗資巨大的高位自動立體庫;東部及沿海地區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利用自動分揀系統、電子標簽、WMS、條碼與射頻技術等,以追求投資效益最大化。但是,物流建設不能背離經營效益的考量,否則就難以持續發展。
其次,可以探索對醫藥企業進行分級管理,既有利于實現藥品配送網絡的全覆蓋,也引導企業做大做強。我國中西部地區與東南沿海經濟發達省份的醫藥環境差別太大,很難用過高的標準去給全國的藥企設定統一的“現代物流醫藥企業”的門檻。筆者結合新版GSP修訂的最新進展和各地已經出臺的相關文件分析認為,未來我國醫藥商業企業可能因現代物流出現事實上的分級:
現代物流醫藥企業:倉儲面積在15000平方米以上、陰涼庫占總倉庫面積的60%以上;具備高位自動立體倉庫,貫穿藥品入庫、存儲、出庫環節的自動分揀系統、WMS系統、電子標簽、自動溫濕度記錄儀等先進設備;擁有至少2輛冷藏車,總配送車輛不少于20輛。此類企業可以被授予第三方物流經營資格,可以參與醫院招標,承接“轉配送”業務。
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企業:倉儲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整件庫面積應在總倉庫面積的50%以上;至少應實現零貨自動拆零揀選、傳輸,另外需具備一定水平的現代物流設施設備(需設置底限)。這類企業屬于過渡性質,過渡期為2年,可以參與本省醫院藥品配送招標,但是不能被授予第三方物流經營資格,不能承接“轉配送”業務。
綜合批發醫藥企業:符合GSP規定的最低條件,不能參與醫院招標配送業務,不能從事第三方物流業務。
前幾年,許多省份提出在本省最終只保留3~5家從事醫院藥品配送的企業,這顯然難以實現對各省鄉鎮醫療機構的全覆蓋。筆者建議,各省可以在商業企業分級的基礎上,以醫藥企業為節點,建立、健全藥品配送網絡。大致測算一下,大多數省份需要24~36家藥品配送企業,數量太少則容易出現藥品配送延時現象。
就一個省份而言,理想狀態是:“現代物流醫藥企業”有8~10家,其配送網絡可以覆蓋多個地級市的終端醫療機構;“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企業16~26家,其配送網絡可以深度覆蓋一個地級市的終端醫療機構;“綜合批發醫藥企業”只能從事快配業務,不能進入醫院配送領域。三類企業實行準入式認證,同級企業之間鼓勵兼并和自由競爭。這種管理模式可以達到凈化市場、鼓勵規模藥企做大做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