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關多項“利好”為物流業注入強心劑
2009-1-16 14:19: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周穎青 徐越 日前,廣州海關推出促進物流業發展的“7項措施”,內容涵蓋多個方面,包括集中報關、網上備案、以柜代倉、電子轉關、企業自管等。
這七項措施包括:一是在貨物入倉環節簽發報關單退稅證明聯,加快資金回籠。支持并指導符合條件的出口監管倉庫申請“入倉退稅”政策;對已取得“入倉退稅”政策的出口監管倉庫,海關在貨物進入出口監管倉庫環節即予簽發報關單退稅證明聯。
二是實行“集中報關”監管方式,方便企業辦理貨物進出倉手續。對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的倉庫,實行“集中報關”監管模式。對保稅倉庫出倉轉內銷貨物,實行“出前備案、分批出倉、集中報關”監管方式,方便貨物內銷;出口存入出口監管倉庫的貨物,實行“入前備案、分批入倉、集中報關”監管方式,方便貨物入倉。
三是電子申報,網上審批,方便企業辦理海關手續。海關電子海關平臺與倉庫信息化系統聯網,倉庫在網上向海關辦理貨物進出倉庫備案、延期存儲、簡單加工、集中報關、貨物進出倉庫確認等業務,海關在網上審核和批復。
海關電子海關平臺與倉庫信息化系統聯網后,企業電子申報,海關網上審批,企業無需往返海關即可辦理相關業務,大大提高企業辦事效率,滿足企業24小時運作和快速通關的需求,節省經營成本。
四是實行“個性化”服務,支持企業拓展物流業務。對有需要并且符合條件的倉庫企業,可以“以柜代倉”式進行運作,可以將室內倉庫和露天倉庫結合使用。支持集團設立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為集團內企業提供物流配送服務,以適應集團企業物流集中配送需要。支持企業挖潛,在倉庫現有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拓展空間,擴大業務,支持大型企業物流運作。
五是簡化轉關作業手續,提高通關處置速度。承運出口監管倉庫出境運輸貨物的運輸企業安裝海關認可的電子關鎖等裝置的,可簡化轉關作業手續,免予申報轉關單。
六是推行“協管員”管理,協助管理倉儲貨物。倉庫可聘請經海關認可的協管員,對海關放行后從碼頭至倉庫、或者辦結出倉手續后從倉庫至碼頭的在途保稅貨物進行管理,協助、配合海關開展巡倉、查驗及監管貨物進出倉等工作。
七是主動服務企業,提供政策指導。通過舉辦政策說明會、企業座談會、實地走訪、為地方政府招商引資提供政策咨詢服務等多種形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幫助企業用好國家保稅政策。幫助制造業、商業企業了解國家保稅物流政策,利用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等第三方物流載體進行物流運作,實現“零庫存、即時生產”等生產管理方式,降低生產運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