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施行交通事故簡易程序
2009-11-2 18:2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今天從福建省公安廳獲悉,福建省公安廳和福建保監局聯合發布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和簡易程序處理辦法》今起施行,該辦法通過規定具體詳細的自行協商步驟,減緩當事人對事故自行協商處理的恐懼感,消除當事人對賠償協商結果獲得保險理賠的擔憂。據了解,該辦法是我國第一個全省統一的集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簡易程序處理和保險理賠于一體的規范性文件。
對于撤離交通事故現場是否會影響保險理賠?福建保監局副局長袁光林回答說,凡是按辦法規定將事故車輛移到不妨礙交通順暢的地方與原始現場具有同等效力,不影響保險理賠。車險快速理賠機制將事故損害的賠償責任簡單化,只劃分為“全部”責任和“各自承擔”責任兩種情形。保險公司之間按快速理賠機制賠償事故方損失后,不再進行相互追償,賠償時限比正常理賠程序快了5天。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劉建敏告訴記者,鑒于交通事故處理的專業性和當事人協商結果實際由保險公司承擔的現實,辦法規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需要申請保險理賠的,可以在保險公司查勘人員指導下協商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