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通行費為何繼續征收
2009-1-12 22:14: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車輛通行費不在全國統一取消的六費之中。部分省市經批準也繼續征收
■1993年至今累計收入約274億元,支出全部用于隧、橋、路還貸
■依法建立收費還貸機制有利于上海長遠發展
本報訊2009年1月1日,國家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正式實施。近日,不少群眾希望進一步了解本市征收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以下簡稱“車輛通行費”)的有關情況。為此,記者采訪了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交通委有關負責人。
問:本市車輛通行費是何時開征的,請詳細介紹一下征收的依據和有關辦法。
答:上世紀90年代以來,本市在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導下,積極探索投融資體制改革,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加快推進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根據交通部、財政部等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貸款修建高等級公路和大型公路橋梁、隧道收取車輛通行費的規定》,經市政府批準,本市于1993年開征了車輛通行費。這項收費主要是用于償還新建和改建越江隧道、橋梁、高架道路,以及高等級公路的貸款。之后,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市實際,市政府于2001年修訂并正式頒布了《上海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征收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2號令)。本市依法設立并征收車輛通行費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
本市車輛通行費征收辦法有一個變化過程,大體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1993年至2000年),分別在進出上海的道口,以及南浦、楊浦、徐浦大橋和延安路隧道等越江橋隧設施上設卡收費;第二階段(2000年至今),隨著越江橋隧增多以及骨干道路網絡結構的形成,繼續采取設卡收費顯然會增加交通擁堵、降低整個城市運行效率。經慎重研究后,全市取消了黃浦江越江橋隧等設卡收費,對本市車輛統一由市、區縣兩級征稽部門負責征收,對外省市車輛在進出上海的道口收費。征收方式的這一改變,大大方便了車輛通行,明顯減少了交通擁堵。據統計,越江橋隧取消設卡收費后,最高車流量是取消前的3倍。同時,也有利于節約土地和降低收費的管理成本。實踐證明,現行的征收方式是合理有效的,是符合上海特大城市實際的,社會效果是好的。
在這次實施成品油價稅費改革的過程中,本市堅決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費。同時,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就本市繼續征收車輛通行費問題專門向國家有關部門作了匯報,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的同意。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車輛通行費不在這次全國統一取消的公路養路費等六費之中。綜合考慮本市現階段建設財力、還貸機制等各方面因素,目前繼續保留征收車輛通行費,并維持現有的征收辦法。據了解,國內部分省市經批準也繼續征收車輛通行費。
問:看來上海征收車輛通行費是合理合法的,能否具體介紹一下車輛通行費征收的情況和使用范圍。
答:1993年本市開征車輛通行費以來,收費標準曾于1996年、2000年調整過兩次。到目前為止,累計收入約274億元,其中2007年收入34億元、2008年收入35億元左右。支出按規定全部用于新建和改建越江隧道、橋梁、高架道路,以及高等級公路的還貸。這些項目中,不僅包括中心城區的南浦大橋、楊浦大橋、盧浦大橋、大連路隧道、復興路隧道、翔殷路隧道、上中路隧道等越江橋隧,延安路高架、南北高架、逸仙路高架等城市快速道路,還包括郊區的徐浦大橋、外環隧道和外環線、滬太公路、滬青平公路、陳海公路、蕰川公路、浦星公路等一批高等級公路建設項目。這些項目還貸期一般是在20~25年,收支情況定期接受審計監督。
目前在建的人民路隧道、軍工路隧道、新建路隧道、西藏路隧道、龍耀路隧道、打浦路隧道復線、長江西路隧道和郊區的閔浦大橋、閔浦二橋、松浦三橋等越江設施及林海公路等,在統籌資金時都進行了舉債建設,建成后也將納入車輛通行費的還貸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近十多年來,本市開展了大規模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大批交通基礎設施重點項目的相繼建成,有力地改善了本市交通出行環境,提升了城市綜合功能,推動了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在大規模、高強度的投資建設過程中,必須堅持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導、多元投資、舉債建設、統籌安排的投融資機制。除機場、港口和軌道交通等交通基礎設施外,本市在橋隧、公路等市政道路建設方面,“十五”期間已完成投資940億元,“十一五”期間預計完成2000億元,其中約80%由市區兩級政府財力安排和政府性投資公司舉債建設,約20%靠利用社會資金投入建設。無論是舉債建設還是吸引社會投資參與,都需要建立一個合理有效的還貸機制。由此可見,征收車輛通行費專項安排用于逐年還貸,對于加快本市越江橋隧、高等級公路等建設,大力改善城鄉一體化交通基礎設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依法建立收費還貸機制是符合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方向的,也符合本市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有利于上海的長遠發展。
問:部分郊區滬C牌照車主對現行的車輛通行費征收辦法有些不同意見,政府有關部門如何考慮解決這個問題。
答:根據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已形成網絡化布局的實際情況,從方便車輛通行、減少交通擁堵和提高城市運行效率考慮,目前不可能再回到一橋、一隧、一路設卡收費的方式,現行的收費辦法是經過調查研究和綜合統籌的,也是切實可行的。有關收費辦法可以逐步加以完善,考慮到本市郊區滬C牌照車輛雖然能行駛貸款建設的高等級公路及郊區公路越江設施,但有不能進入外環線的限制,市有關部門研究后,決定降低滬C牌照車輛通行費征收標準,減半收取。
問:網上有人反映,部分公車的通行費是免收的,通行費征稽人員的私車也可以不交費。是否有這樣的規定?
答:按有關規定,除消防車、救護車、防疫車、防汛指揮車、軍車、警車等特種車輛外,所有車輛都必須繳納車輛通行費。無論是公車還是私車,均應一視同仁,不允許搞特殊。市有關部門要求各執收單位認真落實收費公示等各項要求,嚴格依法征收,接受社會監督。本市征收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情況正常,各地面公路、高速公路收費道口征繳秩序良好,本市部分車主主動到市和區縣征稽部門繳費。據統計,2009年1月1日至8日,共征收1.7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