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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海關將實行新艙單管理辦法

2009-1-1 15:07: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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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消息(記者張四清 通訊員劉佳 張妮)記者從大連海關獲悉,明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將正式生效,屆時現行的艙單傳輸、申報模式將發生重大變化。 
  據了解,海關新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是在“適應國際貿易鏈安全與便利的要求,促進現代國際物流的發展,方便旅客合法進出境”背景下制定的,并于2008年3月28日正式發布。 
  據大連海關監管通關處處長吳志秀介紹,與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艙單電子數據傳輸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在管理范圍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新界定和調整,一方面提高了口岸通關效率,縮短貨物滯港時間,節省收貨人的物流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海關在貨物流動初期即可介入,掌握船舶動態,并可以根據所掌握的動態信息,將風險目標在通關前提前鎖定,下達有針對性的預定、預警布控指令,提高了工作效能。 
  吳志秀還說,新辦法還體現了海關艙單管理工作重點從單貨審核和電子數據交換向對現代國際物流信息監控的轉變,海關將更多地借助現代化管理手段和國際合作的成果來拓展行政執法的時間和空間,不斷提升海關實際監管效能,為進出口企業提供更多守法便利。以漢堡到大連的集裝箱船舶為例,目前,船公司或船代在船舶抵達大連港前24小時內向海關傳輸進口艙單電子數據即可。新的艙單管理辦法要求,在漢堡裝船24小時前就要向中國海關傳輸艙單數據。對于出口而言,現行船舶離港后72小時內申報“清潔艙單”,新辦法提出“裝載艙單”要求艙單傳輸人在運輸工具開始裝載貨物、物品的30分鐘以前向海關傳輸裝載艙單電子數據。以海運為例,新的艙單管理辦法不再僅是對艙單本身的管理,而是延伸至對整個物流鏈的管理,從運輸工具進境的預報、抵港申報、卸貨到出境的裝箱、配載、裝貨涵蓋了物流全過程,涉及船公司、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人、船代、海關監管場所、理貨公司、貨主等多方面。 
  在此,大連海關提醒相關企業要根據新辦法調整艙單傳輸、申報等工作,并實時關注海關總署的對外公告,做好相關工作,以免給自身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鏈接: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指進出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遞交的真實、準確反映運輸工具所載貨物情況的紙質載貨清單。 
  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電子數據”是指進出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艙單電子數據傳輸管理辦法》要求的格式,以電子數據交換的方式向海關傳輸的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載貨清單數據,其內容應與紙質艙單數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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