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1月實施
2009-10-26 13:1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車禍發生后,若雙方均符合自行協商的條件,只要共同填寫一張記錄單,無需等候交警或保險公司查勘人員,便可撤離現場,而保險公司則需依法實行快速理賠。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駕駛人將被處以200元的罰款。
昨日,記者從泉州高速交警支隊獲悉,11月1日起即將實施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和簡易程序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了交通事故自行協商的條件和步驟,并對相應的保險理賠作了詳細規定。
【自行協商】 哪些情況不能協商
《辦法》規定,符合自行協商和簡易程序處理的,只針對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而各方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異議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第一,當事人對事實、成因有爭議,或協商賠償未達成協議;第二,事故車輛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第三,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第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第五,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第六,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嫌疑;第七,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
前四種情形,當事人應當在報警后,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標劃停車位置,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順暢的地點等候處理。對保留現場的,應當依法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協商要走哪些步驟自行協商首先要相互查驗行駛證、駕駛證和保險憑證,確認不屬于應當報警的七種情形之一。
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拍攝留存能夠反映事故車輛在道路上的位置、各方車輛號牌、碰撞部位的照片。在已經建立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彩信服務平臺的轄區,根據規定將照片發送服務平臺。
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將事故車輛移至附近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需要申請保險理賠的,在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順暢的地點后,記錄事故事實前,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
共同填寫《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記錄單》(簡稱《記錄單》)的“基本情況”和“基本事實”部分。無《記錄單》的當事人應當以文字方式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種類和號牌、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內容。
賠償協商如何進行
無需保險理賠的,可以在平等自愿原則下協商并履行賠付。需要申請保險理賠的,當事人可參照《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等規定自行協商,或在保險公司查勘人員指導下協商賠償。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完成《記錄單》“協商結果”部分的填寫,由各方當事人簽名后各持一份。
需申請保險理賠的,還要接受查勘定損,可由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在不妨礙交通順暢的地方查勘定損;在與保險公司約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點查勘定損;到統一的交通事故定損理賠機構查勘定損;到有資質的交通事故估損機構查勘定損等。
在事故損失查勘定損后,獲取查勘人員出具的交通事故損失確認書。按規定填寫保險金索賠申請書,并根據與保險公司的約定,持相關材料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
保險公司應快速理賠
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財產損失的現場查勘定損,應當在事故車輛撤離現場后,不妨礙交通順暢的地點進行。
《辦法》明確規定,發生在6時至20時期間,僅造成財產損失、各方損失無明顯高于1萬元,且各方當事人均在我省投保交強險和商業車險的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后,保險公司之間應當快速劃分理賠責任,并對被保險人實行快速理賠。
符合以上條件的事故,保險公司應按以下快速理賠方式,賠償被保險人損失:一方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的,由承保全責方的保險公司負責對各方車輛查勘、定損和理賠;各方當事人均負有事故責任的,由各方的保險公司分別對各自承保的車輛負責查勘、定損,并依據保險合同約定進行理賠;
對無責方的財產損失,由有責方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共同均擔。
當事人應當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供理賠所需的材料,對適用快速理賠方式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收齊理賠所需材料并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5個工作日內履行賠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