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0月10日開始 江西公路客運開征燃油附加費
2008-9-8 14:46: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從江西省交通廳獲悉,為解決燃油價格上漲對公路客運的影響,江西將從今年10月10日開征公路客運燃油附加費。同時,將建立燃油附加與油價調整聯動機制。 據悉,燃油附加費的收取是以2006年3月25日柴油價格每升4. 26元為基數,燃油價格漲幅累計在10%以內不實行聯動,不收取燃油附加費。在燃油價格上漲10%以上的,采取在客票價格之外加收燃油附加費的方式進行聯動。燃油價格每上漲10%,運營里程在50公里以內的,票價外每票加收0. 30元;運營里程在51一100公里的,票價外每票加收0. 5 0元;運營里程在101-200公里的,票價外每票加收1. 00元;運營里程在201-300公里的,票價外每票加收1. 50元;運營里程在300以上的,票價外每票加收2元。當燃油價格回落時,燃油附加費按上述標準相應下調。
記者還了解到,燃油附加費作為旅客運輸的燃油差價,在票外加收,車站代收的燃油附加費,扣除票據費用后,應全部返還公路旅客運輸承運人,車站和其它部門不得從中提取代理費等費用。此外,農村道路旅客運輸票價因國家已給予財政補貼,不實行聯動。
據悉,除了江西省內客車要征收燃油附加費,到省外的客車也同樣按這個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