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配送共同化的基本模式
2008-9-4 15:3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商品配送共同化的基本模式有如下三種:
1)物流企業的配送中心。物流企業的配送中心是指獨立核算的物流公司或配送中心,這類配送中心可能是由專業的物流公司建立的,也有可能是大型的連鎖公獨資興建或控股的物流子公司興建的。這類公司不僅承擔物流作業,而且往往也兼有采購和批發的職能,實際上是一種配銷中心。當然也有可能只從事物流作業活動。
2)廠商聯合原配送中心,即在廠家與批發商或供應商與連鎖總店之間進行共同配送。一是將不同廠家和不同批發商按區域進行共同配送,每個批發商只負責特定區域的商品配送,在這些區域除配送自己經營的批發商品外,還負責在這一區域配送其他批發商的商品,在其他區域,別的批發商同時也為他提供同樣服務。二是眾多廠商通過配送中心的共同配送向眾多的連鎖總店配送商品,每個廠商都將要配送給各連鎖店的商品先配送到配送中心,再由配送中心為各連鎖店進行共同配。
3)商業企業的配送中心,即由批發商、零售商、連鎖公司共同組建的配送中心向同一地區眾多的零售店鋪進行共同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