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物品丟失 顧客索賠受阻
2008-9-27 11:03: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找快遞公司郵寄30瓶保健品給老家的父母,東西不僅沒運到目的地,而且退還時僅剩26瓶。快遞公司以顧客未在運貨單上寫明郵寄貨物的總件數為由,拒絕照價賠償顧客丟失的物品。26日,市民陳小姐撥打本報黨報熱線83751111反映。 顧客:快遞物品丟失
陳小姐介紹,今年7月30日,她聯系北京中外運速遞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外運速遞)快遞30瓶保健品給老家的父母,其中包括10瓶包裝完好的深海魚油和20瓶螺旋藻。當時,快遞業務員小胡告訴她,奧運期間郵寄物品必須開箱檢查,便要求她寫了一份“同意開箱檢查”的說明。當晚,陳小姐發現業務員沒有留郵寄的底單給她,便撥打小胡的手機,發現關機。之后幾天,該號碼均處于停機狀態。
3天后,中外運速遞的工作人員打電話告知陳小姐,快遞送到湖北武漢,因不知具體是哪個區而無法送到。陳小姐表示,自己郵寄的地址是湖北天門,并不是武漢。工作人員稱,公司不送貨到天門。陳小姐要求把包裹退回來。
8月7日,中外運速遞的另一位業務員小鄭將包裹退還給陳小姐,陳小姐打開包裹檢查,發現少了2瓶魚油和2瓶螺旋藻,便拒絕簽收包裹,要求小鄭幫忙保管包裹,并寫下“物品少4瓶”的收條。當時,小鄭表示,公司會盡快處理此事,陳小姐還向他要回了快遞底單。記者在陳小姐出示的快遞底單上看到,物品的總件數、實際重量、運費、取件員簽字等欄目都未填寫。
陳小姐說,之后,中外運速遞一直沒有派人來處理此事,她多次打電話索賠,對方都以她未寫明物品數量為由拒絕理賠,并表示業務員小胡已經離職,沒辦法確認貨物的具體數量。經過多次協商,中外運速遞僅同意賠償150元。
快遞公司:貨物丟失賠5倍最高運費
中外運速遞的陳姓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通常情況下,客戶郵寄的資料信息都是由客戶自己填寫。陳小姐在速遞單上未寫明郵寄物品的數量,也沒有對物品進行保價。按照公司速遞有關條款,非保價物品丟失只能按最高運費的5倍賠償。
客戶如果忘記填寫數量和保價款額,業務員有沒有責任提醒客戶?陳女士表示,業務員應該提醒顧客填寫,但由于小胡已離職,公司只能對客戶表示歉意。
律師:若能證明物品數量,快遞公司應賠償損失
福建遠東大成律師事務所王征全律師認為,在郵寄過程中遇到這種糾紛,消費者和快遞公司都有責任。消費者可收集證據證明郵寄物品總數量,如業務員的收條上寫著物品少4瓶,表明該業務員承認少4瓶的事實。消費者可以再補一些材料證明該業務員是這家快遞公司的員工,便可以向快遞公司要求賠償損失。消費者還需提供有效依據證明丟失物品的價格。
王律師提醒消費者,在郵寄時一定要事先了解快遞公司的服務要求后再簽字,最好對郵件保價、寫明郵寄數量和郵費,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記者 昌利君 葉義斌 實習生 陳威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