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檢時應提供的單證、資料
2008-9-16 1:1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出境貨物:
(1)出境報檢時,應填寫出境貨物報檢單,并提供外貿合同(售貨確認書或函電)、信用證、發票、裝運箱單等必要的單證。
(2)下列情況還應按要求提供有關文件。
凡實施安全質量許可、衛生注冊、或需審批審核的貨物,應提供有關證明。
出境貨物,須經生產者或經營者檢驗合格并加附檢驗合格證或檢測報告;申請重量鑒定的,應加附重量明細單或磅碼單。
憑樣成交的貨物,應提供經買賣雙方確認的樣品。
出境人員應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及國際預防接種證書。
生產出境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企業,必須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包裝容器的性能鑒定。生產出境危險貨物的企業,必須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
報檢出境危險貨物時,必須提供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鑒定結果單和使用鑒定結果單。
出境特殊物品的,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提供有關的審批文件。
2、入境貨物:
(1)入境報檢時,應填寫入境貨物報檢單,并提供合同、發票、提單等有關單證。
(2)下列情況還應按要求提供有關文件。
凡實施安全質量許可、衛生注冊、或其它需審批審核的貨物,應提供有關證明。
品質檢驗的,還應提供國外品質證書或質量保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標準和技術資料;憑樣成交的,須加附成交樣品;以品級或公量計價結算的,應同時申請重量鑒定。
報檢入境廢物時,還應提供國家環保部門簽發的《進口廢物批準證書》和經認可的檢驗機構簽發的裝運前檢驗合格證書等。
申請殘損鑒定的,還應提供理貨殘損單、鐵路商務記錄、空運事故記錄或海事報告等證明貨損情況的有關單證。
申請重(數)量鑒定的,還應提供重(數)量明細單,理貨清單等。
貨物經收、用貨部門驗收或其它單位檢測的,應隨附驗收報告或檢測結果以及重量明細單等。
入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還需提供產地證書及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的檢疫證書;需辦理入境檢疫審批手續的,還應提供入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過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報檢時,應持貨運單和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出具的檢疫證書;運輸動物過境時,還應提交國家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動植物過境許可證。
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輸入禁止入境物的,必須提供國家檢驗檢疫局簽發的特許審批證明。
入境特殊物品的,應提供有關的批件或規定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