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10月1日起收費公路權益可轉讓
2008-9-12 10:25: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訊 中國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布的 《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規定,收費公路項目的收費權、廣告經營權、服務設施經營權,可以合并轉讓,也可以單獨轉讓。
《辦法》規定,從2008年10月1日開始,收費公路的收費權、廣告經營權、服務設施經營權均可轉讓。
《辦法》規定,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可向省級政府申請延長收費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且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20年。作為例外,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還貸公路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25年。
轉讓經營性公路收費權,不得延長收費期限,且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25年。作為例外,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性公路累計收費期限的總和,最長不得超過30年,并不得以轉讓公路收費權為由提高通行費標準。 (晏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