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進一步加強公路民爆危險物品安全管理
2008-8-25 10:40: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是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對公路建設民爆等危險品的獲取、運輸、儲存和使用,各市(州)交通系統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強系統內部監管,分解、落實和細化安全監管責任,對于重點地區、關鍵部位和主要目標,要結合現場實際,進一步加強危險物品的管理、警戒和保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有力措施、積極主動防范,確保民爆危險品管理責任和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和每個人頭,進一步強化臺帳管理、專人管理、審批管理、使用登記管理和上崗資質管理。通過扎實的工作確保責任落實、管理和安全措施到位。 二、健全機制、加強巡查。各市(州)交通系統安全管理部門,要對管轄范圍內的民爆危險物品使用和管理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突出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特別要加強對民爆危險品的取得、運輸、儲存和使用的安全巡查,綜合運用暗訪、巡查、突擊檢查等手段,督促安全值班、持證上崗、審批簽字、使用登記等防范措施的逐一落實。各交通安全監督部門根據職能職責要求,承擔監督管理責任。
三、強化管理、確保安全。各市(州)交通系統要針對民爆危險物品管理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強監管,嚴格按照公安、安監部門的相關規定,規范民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分級落實,限時整改,對問題較多、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應禁止其從事相關作業。對因管理不嚴格,造成民爆危險物品流入社會或用于非公路工程適用范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