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物品拒絕驗視可不予收寄
2008-8-24 13:27: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 為規范快遞服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郵政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聯合發布《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該示范文本將從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快遞企業要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內的查詢服務。
新發布的《國內快遞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確要求,快遞企業要依法收寄快件,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當場驗視,對禁寄物品和拒絕驗視的物品不予收寄,并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內的查詢服務。快遞企業在服務過程中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應按雙方約定或相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有償代為封裝的,承擔因封裝不善造成的相關責任。快遞企業可與寄件人約定送達時間,沒有約定的按快遞服務標準規定執行。
近幾年來,國內快遞業發展迅速。據國家郵政局統計,去年全年規模以上快遞企業完成業務收入342.6億元,快遞業務量完成12億件,快遞企業從業人員達到23.4萬人。但與此同時,一些快遞企業在經營上還不很規范,涉及快遞的投訴比較多。國家郵政局和各省級郵政管理局今年7月受理的郵政業消費者有效申訴中,涉及快遞服務問題的占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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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京華時報報道 國航22日發布消息稱,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民航航班禁止將鋰電池放入行李中托運。
國航提示乘坐航班的旅客,如攜帶鋰電池,需遵循以下規定:不允許在托運行李中夾帶鋰電池;旅客可以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個人自用的內含鋰、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裝置(如: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攜帶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止短路,并且只允許每人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塊備用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