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快遞掀價格戰 內資上演“生死阻擊”
2008-8-24 13:27:00 來源:物流天下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外資快遞企業從事中國國內快遞業務是如履薄冰,雖然《郵政法》規定不允許外資進行文件和信件的遞送。但如果市場有豐厚的利潤,企業無論以何種方式都要切入。
聯邦快遞中國國內快遞業務連續降價的行為,使國內同行對其的關注超過了奧運。聯邦快遞已經在今年進行了3次大幅度降價,直逼成本線之下。
“低價牌”將聯邦快遞對中國市場的圖謀暴露無遺。大為緊張的國內快遞企業馬上進行回擊,有關聯邦快遞“惡意競爭”的報告已經上交給了相關部門。一場內外資快遞行業之間的“生死阻擊戰”即將上演。虧本搶市場?
近日記者在聯邦快遞的網站查詢發現,長三角地區的貨件以1千克9.6元起價。一位資深業內人士稱,這是今年6月1日大幅度降價20%后的報價。
聯邦快遞是全球四大快遞巨頭之一,2007年6月正式進軍中國國內快遞市場,主要占領高端市場。隨后一年中多次降價,今年更是在1月、3月與6月分別調低資費,“次早達”服務上海到北京1千克起價只要21.6元,“次日達”18元,與最初資費相比降價幅度超過70%。
對于新價格表,聯邦快遞方面給予記者如下答復:“我們現在的國內限時服務價格與一年前的價格有很大的區別。最重要的是,新的價格是沒有折扣的。而一年前公布的價格結構是可以提供折扣的。之所以做出這個變更是對客戶要求簡化的回應。很難將全新簡化且不含折扣的價格與此前公布的價格進行比較,因為給予客戶的實際價格優惠取決于貨量、重量、地區以及服務類型等因素。”
然而,上述資深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進入8月份以來,聯邦快遞又在6月報價基礎上再打7~7.5折,長三角地區實際收費僅在7元左右起價。這不僅在一向以高端示人的外資快遞企業難得一見,就連利潤空間小、價格實惠的本土快遞公司也頗為咋舌。
“當初打開快遞閘門,原想往魚塘里放幾條鲇魚,現在回頭一看,放進來的都是鯊魚。”這是物流專家形容國內快遞市場競爭格局時最常用的一句話。
李強(化名)是一家國內領先民營快遞企業的老總。在油價高企、勞動力成本飛漲的現在,幾無利潤的他正準備漲價的時候,卻發現聯邦快遞竟然逆市降價。
“我們曾給聯邦快遞算過運營成本,從其主要成本構成上來說,是無法承擔目前價格的。”李強告訴記者,聯邦快遞今年5月開始,通過租用奧凱航空公司的3架全貨航飛機運送快件,每架飛機每小時最少5萬元成本,其每月僅這一項成本高達3600萬元。
另外,每噸8000多元的燃油費,使聯邦快遞每個月需要增加300多萬元燃油補償。“它們在全國有7000多個收派員,每個人按5000元成本計算,每月也高達3500萬元。另外,外資有很多國際費用,如外籍員工差旅費、異地補貼等,成本之高絕對不可想象。”
李強表示,根據對競爭對手的深入分析,聯邦快遞每個省際快件成本應在80元左右,現在僅收十幾元甚至不足10元,如此的低價顯然是“不惜血本”虧損經營。我們收費20元都已經承受不了成本壓力了。外資巨頭的圖謀
從企業戰略角度看,聯邦快遞的低價策略可以使其迅速擴大市場份額。其全球營收達400多億美元的實力足以支撐中國市場的低價經營。
記者從可靠渠道了解到,其原本計劃8月1日進行今年第四次大幅度降價,但為避免引起市場的過激反應,因此以“暗折”方式進行試探性再降價。
“聯邦快遞降價的目的,是為了占領市場。因為中國市場以30%的年增長率增長實在太有誘惑力了!”原中國國際貨代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現任迪捷姆空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的李力謀感嘆道。
2006年,聯邦快遞和中國的合資伙伴大田公司分手而獨資,花費4億美元收購了大田的國內快遞業務和兩者未到期的合資公司。
收購讓聯邦快遞得到的好處是,拿到了89個大田的國內快遞點的掌控權,加上自己原有的100多個網點。服務網絡已經覆蓋了220個城市。在四大外資快遞公司里,一舉超過DHL(德國敦豪),躍居老大位置。
隨后,聯邦快遞繼在廣州白云機場建立亞太轉運中心后,又在杭州蕭山機場設立了中國區轉運中心。國內網絡由此一步步建立起來。
李力謀表示,降價這一舉動開啟先例,對國營、民營快遞企業沖擊很大。價錢相差不多的情況下,聯邦快遞就更有競爭力。憑借其規范、歷史、服務,很有可能成為國內快遞市場的前幾名之一。
“更為嚴重的是,聯邦快遞有可能引起其他三大巨頭(DHL、UPS、TNT)的連鎖反應。”李強告訴記者,它們正樂得其所看到聯邦快遞的試探性操作結果如何。內資反擊戰
可以預見的是,一旦聯邦快遞的低價策略進展順利,已經完成或正在布局的其他外資巨頭將會同樣采取“價格”利器,更快進軍中國市場。
這在國際上有過先例。上述資深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四大物流巨頭公司曾在拉美、中東進行低價傾銷,以價格優勢從當地公司中搶奪市場份額。
內資企業打響了反擊戰。
李強表示,一些內資快遞領頭羊已經會同行業組織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希望啟動調查程序。因為根據《價格法》的規定,有低價傾銷傾向的企業如果被價格主管部門調查,則需要提供相應報表。
內資的一個重要利器是《郵政法》。2008年4月,新《郵政法》征求意見第10稿明確規定,不允許外資進行文件和信件的快遞。而根據1995年原外經貿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貨運代理公司可以處理快遞業務,但信函除外。
兩部法律的矛盾,使外資是否可以從事國內快遞一直存在爭議。而目前外資基本從事的是包裹、貨物在《郵政法》限定之外的快遞業務。而利潤最大的商業文件快遞某些外資則在試探性低調經營。